江蘇省大豐法院執行局長丁馮旺的心里一直惦念著一位年逾七旬的單身老人……

這位老人姓張,原是大豐市某鄉鎮供銷社的退休職工。六十多歲時,兒子和兒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喪生,還留下了兩個上小學的孫子、孫女,因無其他親人,只好隨爺爺生活。家庭生活極度困難,再趕上五年前其母九十多歲,因中瘋癱瘓,原來能自理生活的張老太需要人照料,為贍養問題子女協商未成,張老太就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五個子女承擔應盡義務。法院判決后,張大爺不服,說其本身就比較困難,不想承擔應盡義務,經常手持拐杖來法院,便以一些過激的行為來渲泄心中的怨恨和不滿,還到市委、政府、民政、信訪等部門反映自己的不幸遭遇和自己的權益未被保護的經歷。

當丁局長聽說張大爺的這些過激行為后,人民法官強烈的責任感在他心里油然而生,今年春節前夕,丁局長自費買了年貨,親自登門回訪了張大爺,當丁局長提著年貨出現在老人面前時,張大爺驚訝不已,頓時激動得熱淚盈眶,不知說什么才好,丁局長一邊噓寒問暖,了解老人的生活情況,一邊耐心地聽取了老人對判決執行的意見,詳細地解釋了老人應盡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和法院判決執行的合法性、正確性。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丁局長的一番耐心工作沒有白費工夫,固執的老人思想漸漸想通了,心中的冤氣開始一點點地解了。

法律無情、法官真情。丁局長因他的滿腔熱情溫暖和感化了張大爺。老人逢人便夸:“感謝黨為人民培養出了這么好的法官啊!否則我這個法盲還在四處奔波,做著一個不的光彩角色,損害法院法官的形象。我好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