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春節前,淮陰區法院在審理一起買賣合同貨款糾紛案件中,承辦法官通過電話溝通聯系為原告某建材公司挽回經濟損失七萬元,該公司員工也得以拿到工資回家過年。

200919,某建材公司向法院起訴某建設工程公司拖欠其混凝土款。因建材公司的工人還等著拿錢回家過年,如果按照正常訴訟程序,送達、答辯、舉證、開庭至少20多天,那就是說只有等到春節后才能有說法。于是承辦法官改變以往模式,先用電話與原告方取得了聯系,得知被告公司現在武漢搞建設,同時按照原告提供地址將訴狀寄給被告某建設工程公司。2天后,被告打電話回復,欠款屬實,但年關資金有點緊張,要求按正常程序訴訟。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誠懇地將原告某建材公司的員工還等著此錢回家過年的情況告知對方。經過幾天的電話聯系,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最終被告某建設工程公司同意付款,但要原告某建材公司將發票先開給他們后才能付款。

臘月二十九,原告方某建材公司從法院拿到了貨款,同時高興地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至此,法官用電話圓滿了結了七萬元糾紛,實現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