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丈夫毆打施暴 妻子離婚獲賠兩千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9-01-21 瀏覽次數:939
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一女青年不堪丈夫毆打施暴,憤而提起離婚訴訟,結果獲得2000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日前,豐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特殊的離婚訴訟案,依法判決準予原告趙紅(女)與被告孫均席離婚,孫均席賠償趙紅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原告趙紅、被告孫均席經人介紹相識,于2000年12月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伊始雙方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07年開始,二人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瑣事引發矛盾,孫均席經常對妻子打罵。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趙紅、被告孫均席雖結婚共同生活多年,但因生活瑣事引發矛盾,雙方已積怨頗深,彼此不能諒解,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趙紅離婚之訴應予準許。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孫均席的原因造成趙紅損害,孫均席應當予以賠償,故法院對趙紅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