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210日上午9,豐縣人民法院門前鑼鼓喧天,喇叭齊鳴,鞭炮聲隆,熱鬧非凡。一起執行案件中的申請人來到法院,將一面上書“執行法官,百姓的保護神”的匾額送到執行法官手中,用這種最樸素的方式表達感激之情。申請人真誠地連連說道:“感謝法院給我送來救命錢!”

20065月,被執行人鄭某向申請人借款20萬元,卻避而不見,拒不返還借款。申請人在法院立案申請執行后,執行法官依法向鄭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并多次對其進行傳喚,鄭某卻采取置之不理和逃避的態度,其家人聲稱鄭某到外地打工去了,企圖逃避法院執行。執行法官幾經努力都未能找到鄭某,多次到其家中均不見其蹤影。而申請人的其子身患重病,為看病已經負債累累,家庭經濟情況相當困難。128晚上,執行法官從協助執行聯絡員口中得到鄭某回家的消息后,于129凌晨帶著法警驅車突擊來到鄭某家中。敲了一會門后,鄭某的妻子才打開門,聲稱鄭某并不在家中。但執行法官發現床上被子凌亂,床邊還有一雙鞋子,便四處搜查,最后從床底下將鄭某揪出,并帶到法院。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鄭某認識到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錯誤和給申請人的家人帶來的傷害,向家人打電話從銀行取出20萬元現金交給執行法官。執行法官遂驅車到醫院,將錢交給正在病床前照顧其子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