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拋出介紹工作的誘餌騙取少女信任,然后拍裸照以強迫少女賣淫,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近日,豐縣法院依法以強迫賣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趙宇、李飛飛、王自強和周曉2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以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金。

被告人趙宇等4人,均系九○后的少年,輟學后經常混在一起吃喝玩樂,但苦于沒有經濟來源,手頭緊張的他們就動起了歪腦筋。20071127,趙宇等4人以幫忙介紹工作為名騙取了兩名邳州市少女的信任,將2少女從邳州市騙至豐縣后,在一賓館房間內先是實施毆打,然后令其脫光衣服拍裸照,以散發裸照為由強迫其答應賣淫。他們在2女“同意”賣淫的情況下,將其帶至一浴池,但此時又遭到堅決拒絕,害怕出事的他們就將2女放出。2少女立即打電話報警,趙宇等4人沒來得及逃跑就被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