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日,揚州廣陵法院開庭審理揚州首起民政局代無名死者向肇事司機索賠案件。

200819,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身份不明男子遭遇車禍死亡。廣陵區檢察院以被告人焦某犯交通肇事罪向廣陵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支持廣陵區民政局以無名被害人近親屬的名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廣陵區民政局與交通肇事案無名被害人沒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亦沒有法律特別規定的對無名被害人進行救助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不享有民事賠償請求權,不應成為適格主體,裁定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揚州市廣陵區民政局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