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人民法庭文化建設初探
作者:張金文 發布時間:2008-06-25 瀏覽次數:1459
黨的十六大提出“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將人們對文化的認識和注意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國的法院文化也得以迅速發展,各地法院的文化建設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與法院文化建設如火如荼的情景相比,法庭文化建設顯得孤單、無奈,法庭文化建設至今沒有得到人們的認識和重視,關于法庭文化建設的探討更是寥寥無幾,致使法庭文化建設淹沒在浩瀚的文化建設汪洋之中。本文從法庭文化的內涵、功能、特征入手,在分析法庭文化建設現狀的基礎上,圍繞新時期如何打造法庭文化,提出加快法庭文化建設的對策,以期對推動法庭文化建設能有所裨益。
一、法庭文化的內涵、功能及特征
(一)法庭文化的內涵
關于什么是法庭文化,筆者查閱了大量資料,對其闡述甚少,也可以說目前還沒有對法庭文化的權威介紹。筆者認為,要對法庭文化的內涵進行界定,首先應從法院文化的涵義入手,借鑒對法院文化的論述,從中概括出法庭文化的內涵。關于法院文化的涵義,目前亦有眾多說法,但基本的觀點大同小異,即法院文化是法院群體在長期的審判實踐和管理活動中,逐漸形成的具有法院特點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信念、價值觀念、思維模式、語言、禮儀、行為準則以及承載這些精神產物的物質載體的總和。
根據上述法院文化內涵的定位,筆者認為,所謂法庭文化,是指法庭在審判實踐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一種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行的一種價值觀念、思維模式、行為準則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物質表現的總和。其內涵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庭文化的實質就在于它是一種司法理念、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體現在法庭的活動之中,體現在法庭干警的日常行為之中,是司法實踐活動的產物。
2、法庭文化以干警為載體,以實現公正與效率為特征,體現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的特點和先進性,其根本目的就是讓干警形成一種追求正義、勤勉敬業、自強不息、公正執法的價值取向。
3、法庭文化具有民族文化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特征,它要求在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精髓的基礎上,博采眾長,同時吸收和借鑒國外審判活動的優秀成果,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庭文化。
(二)法庭文化的功能
1、倡導價值功能
價值觀是文化的核心,它反映了工作的目標和全體成員的價值要求,法庭文化建設的首要問題就是要確立和倡導一種正確的價值觀,用這種強大的群體主導價值去影響每個成員的價值意識和行為規范。人民法庭擔負著審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任務,是人民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前沿陣地,同時也是為基層和廣大農民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最為便利的司法服務窗口。因此,“實現公正效率,踐行司法為民”應作為法庭文化的核心價值,前者是司法規律的反映,后者體現了政治原則,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干警在履行職責中所推崇的基本理念及奉行的行為準則。
2、凝聚精神功能
每一個法庭干警都有自己的價值評判標準和行為準則,都有自己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因此每個人都表現出不同的個性特征。這些個性特征要想凝聚為一個整體,必須依靠法庭精神文化的作用。法庭文化通過對干警的習慣、知覺、信念、動機、期望等微妙的文化心理溝通,使他們樹立以法庭為中心的共同理想、信念、目標、追求和價值觀念,產生強勁的向心力,強烈的團隊精神。同時,法庭文化能夠通過改變干警的思想和態度,把法庭的宗旨、理念、目標和利益納入干警內心深處,使干警對法庭產生認同感、使命感、歸屬感和自豪感,并自覺付諸行為。
3、激勵培育功能
法庭文化能夠激發群體成員的責任感、榮譽感,調動成員的積極性、進取性。通過法庭文化所蘊涵的豐富內容,能夠在干警內心產生一種動力,鼓舞人的斗志和激勵人的潛能,把自我價值的實現作為人的最高精神追求,激勵廣大干警奮勇爭先,銳意進取,從而提高各成員的工作績效。法庭文化為干警提供了統一的價值觀念和明確追求的目標,在價值追求和目標影響下,形成一套完整的行為規范與準則,為干警實現自我人生價值提供了機會。先進的法庭文化,不僅尊重法庭個體的人格,也能最大限度地激勵和培育法庭個體的潛能。
4、規范約束功能
先進的法庭文化可以從內心深處讓干警形成規范、良性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形成一種無形的、理性的約束,使干警自覺地遵守法官職業道德和公民社會公德。在法庭文化的引導和約束下,使干警主動和被動地提高自身修養和素質,使之言行符合法庭整體的價值標準和職業道德要求,讓每一位法官自覺意識到應該提倡什么、反對什么,應該去做什么、不應該去做什么,從而達到對審判高度負責、對當事人高度負責。
5、輻射帶動功能
法庭通過自己的審判活動為整個社會活動提供服務,也滿足社會公眾對良好法治環境的需求,法庭文化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在法庭文化中體現的積極價值觀、現代的司法理念、高尚的精神境界,都會滲透到社會中。法庭文化的文化輻射功能體現方式很多,主要體現在:通過公開開庭、裁判文書等,昭示法的精神,法的權威,滿足社會需求;通過審判、執行等活動的延伸,使社會公眾都能感受和了解法庭文化,理解法庭文化,擴大法庭文化的影響面,從而樹立新形勢下人民法庭的良好形象,也為樹立法律的權威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法庭文化的特征
法庭文化的特征就是指法庭文化區別于其他類型文化的特殊性表現,主要可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人文性。人文性是法庭文化本質的、首要的特征,法庭文化表現出強烈的人文色彩,它高度關注和重視人的多層次需求,關注和重視群體的價值和自我實現。
2、獨立性。人民法庭作為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設在農村,遠離法院,有較為固定的人員,形成一個團體,有其自己的服務轄區,自主性較大,這就決定了法庭文化建設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在參與法院文化建設的同時,可以獨立建設法庭文化。
3、親和性。人民法庭“服務人民、服務社會”的職能,決定了法他文化具有親和性特征。在我國,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民意的代表,法院工作的核心就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為重,為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履行職能,人民法庭設在農村,與群眾的接觸更加直接,這種親和性顯得更為突出。
4、公正性。公平正義是司法活動的永恒主題,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官畢生的追求,是法庭的靈魂和生命,更是社會公眾對司法活動的熱切期望。法庭文化作為法律文化的一個代表,必須蘊含公平正義的司法理念,凸顯公正高效的司法規律,以公正的判決實現對公平正義的詮釋,使法律真正成為人們的信仰,使整個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理念、追求公平正義的良好風尚。
二、當前法庭文化的現狀
(一)思想上不夠重視,認識上存在誤區
長久以來,法庭工作重心除了審判、執行業務以外,還有就是隊伍建設、基礎建設等方面,法庭文化建設則幾乎是空白。近年來,許多基層法院非常重視文化建設,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把法庭文化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的卻是很少,這反映在法院沒有將法庭文化建設納入法院基本工作范疇,沒有認識和理解法庭文化對提升形象、塑造隊伍、促進審判的重要作用。由于思想上重視不夠,在實踐中對法庭文化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一是法庭文化無用論。持此觀點的認為,人民法庭作為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只要法院文化搞好了,沒有必要搞法庭文化建設,法庭只要把審判工作做好、隊伍不出問題就行,沒有法庭文化,法庭工作照樣開展。二是法院文化曲解論。認為法庭文化就是辦個閱覽室,或者搞點干警的文化體育活動,唱唱跳跳,打球比賽,聯歡旅游等活動就是法庭文化
(二)重物質文化建設,輕精神文化建設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法院對法庭的物質文化建設投入不斷加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如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加大審判法庭的建設、購置新的辦公設備,更新公務用車,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過去法庭物質建設的落后現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法庭物質條件的同時,卻忽視了法庭的精神文化這一“軟實力”的建設,沒有深刻認識到法庭精神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為精神是“花瓶效應”,是“務虛工程”,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庭文化建設了無蹤跡,造成法庭干警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三)案多人少漸凸顯,無暇顧及遇尷尬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是人民法院聯系群眾的一個窗口。法庭的設立和工作的開展,為方便群眾訴訟,解決農村糾紛,維護當地的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特別是
(四)主動創新意識不夠,缺乏特色法庭文化
法庭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樣,既具有普遍性,又有其個性差異。共性是存在的基礎,而個性則是發展的本原。一方面,我國的法院文化是建立在共同的審判使命和審判規則之上的,這就決定了法庭文化必然有其共性,另一方面,不同的法庭由于組織人員狀況、所處的人文地理環境和擁有的物質條件的差異,也必然表現出鮮明的個性特征。正如上述所談,由于思想上不重視和認識上的誤區,許多法庭在文化建設上沒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環境,照搬照抄,缺乏創新意識,沒有形成一個準確和科學的定位,沒有將本地的人文特色融入法庭文化建設中,缺乏特有的文化品味。
三、新時期法庭文化建設的途徑
任何一種文化,都是由三個方面的要素構成的,表現為三個不同的層面:一是文化的心理要素,即精神文化;二是文化的行為要素,即行為文化;三是文化的物質要素,即物質文化。法庭文化作為文化的一個分支,無異也是由這三種要素或三個不同層面構成,但其內容具有獨特性。這三種文化要素,分屬于法庭文化結構的三個不同層面。物質文化屬于最外層,行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是法庭文化的基礎和核心內容。在很大程度上,精神文化決定著行為文化和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物質文化則反映和強化精神文化層面。綜上,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法庭文化建設:
(一)充分認識法庭文化建設的重要作用,切實擺正法庭文化建設的位置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新的形勢對新時期的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既關乎宏觀,又關乎細節,法庭文化是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土壤,對法庭工作起著根本性、基礎性和長期性的推進作用。加強法庭文化建設,不僅對提高法庭工作人員的素質,促進法庭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實現“公正與效率”這一法院工作主題,提高法院在社會中的形象和司法權威,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因此,基層法院在重視法庭業務建設、組織建設的同時,應當重視法庭文化建設,把加強法庭文化建設提上議事日程,從而推進法庭工作的全面發展。
(二)堅持以現代化為目標,著力加強法庭的物質文化建設
法庭物質文化是以有形的實物形態存在的文化,是法庭在審判與建設實踐中逐步積累的、凝聚著法庭精神文化實質的、為了實現法庭職責和推行行為準則而創造的一切物質環境的總和,主要包括法庭的建筑風格、干警的儀式要求、文化設施的建設、辦公設備的現代化、司法裝備和生活場所等。它是法庭文化結構中最表層的部分,是人們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也是從直觀上把握不同法庭文化的依據。作為人民法院在農村的重要司法窗口,法庭必要的物質設施既是干警正常有序工作的保障,也關系到法庭整體的審判效率和執法形象。法庭通過物質文化建設向公眾凸顯法庭文化底蘊和公正精神,能夠有效增強公眾對法庭司法裁判的認同感和滿意度,以此來塑造自身良好的司法形象。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國家對法院投入力度的加大,法庭建設必須以現代化為目標,不斷提高科技含量,加快網絡化、信息化、電子化發展,實現審判、辦公、管理的現代化,以滿足審判工作的發展需要。
(三)堅持以管理為手段,著力加強法院的行為文化建設
法庭行為文化建設主要表現在法庭干警在審判活動、生活娛樂和人際交往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生活規范、行為習慣等方面。行為文化是精神文化的折射,法庭干警的舉手投足都可以體現出干警的文化,一言一行可以體現出干警的水平,通過干警的行為可以折射其具備的素質和文化。要抓好黨建、廉政、思想等文化陣地建設,不斷提高干警的思想覺悟和職業道德素質。干警的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不僅要靠自律和錘煉,更要靠先進文化的熏陶。法官職業文化可以促進法官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機制,形成法官職業道德同質化,從而不斷提升法官形象,樹立司法權威。要高度重視司法禮儀建設。司法禮儀的真正意義在于它不僅通過莊嚴、神圣的形式,繳發出一種心理沖擊,使社會公眾對司法產生敬畏和尊崇,而且強化了法官對公正裁判的角色感知,時刻提醒法官規范自己的行為,謹慎履行自己的神圣職責。要切實加強法庭管理,實現制度管理向人文管理的跨越。法庭管理是實現法庭規范化的重要途徑,它包含兩種方式:一是外在的管理,即通過執行規范的人員采用公開嚴格的執行措施來貫徹落實規范,具有強制性;另一種是內在的管理,即通過說服教育、感情投入、形象影響、激勵尊重、心理溝通等,促使群體成員自覺自愿地遵守規范,注重引導作用。通過以激勵為主、處罰為輔等形式,促進法庭干警提升素質、追求卓越,形成一個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催人奮進的管理機制。
(四)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加強法庭的精神文化建設
法庭的精神文化是法庭在審判、管理等活動中形成的獨具法庭特征的意識和價值觀念,包括干警的司法思想、司法理念、職業道德等,這種意識形態反映了法庭干警的共同認識和追求,決定著法庭文化的本質,是法庭先進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加強精神文化建設是推動法庭文化建設的關鍵中的關鍵。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人民法庭要牢牢把握精神文化建設的支撐作用和導向作用,把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學習型法庭作為精神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把加強對干警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為精神文化建設的一項長期任務緊緊抓在手上,使干警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意識、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創新意識和公正、廉潔、和諧司法觀念,打牢干警思想政治基礎,筑嚴思想政治防線。通過加強精神文化建設,營造高格調的法庭文化氛圍,讓干警時時處處受到法庭文化的熏陶,形成強大的內在精神動力,從而激發銳意進取、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通過加強精神文化建設,確保法庭緊緊圍繞為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司法保障、為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這一工作大局,找準司法工作的發展方向,使法庭的工作目標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重點更加突出、績效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