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守信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的一種美德,作為新世紀的法官應結合現代理念,承襲誠實守信的美德,并以此為法官必備的道德情操,履行法律職責,維護公平正義。筆者認為法官要做到誠實守信必須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要誠信于自身。將誠實守信作為法官永遠追求的道德標準,用誠信道德品質指導個人的言行。從言談舉止到衣食住行都要保持崇高的思想與良好的道德操守,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法律、忠與人民,絕不做有損法律威信、法官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事情,堅決反對各種見利忘義、損人利己的行為,要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做老實人,講老實話,辦老實事。

二是要誠信于本職。法官職業特點決定了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應剛正不阿,不受利祿、不畏強暴、正氣凜然,執法如山。法官應忠于職守,忠實履行法律的職責。

三是要誠信于社會。對法官誠信品質,同時法院作為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官還應當是社會誠信秩序的維護者。作為法官只有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才能更好地服務社會,才能為建立誠實守信社會秩序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才能形成道德品質良好的法官群體影響社會,促進社會的良好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