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門檻豈易進 花錢圓夢終成空
作者:李巍 劉麗麗 發布時間:2008-03-06 瀏覽次數:826
本網徐州訊:2006年暑假,無數考生日思夜盼的高考成績終于公布了,劉翠翠以412分的成績無緣大學本科夢。失落中的她看到學校門外各大高校招生的橫幅,迷惑了。在眾多的招生人員中,她認識了一個叫劉創的男孩。劉創是江西某大學的在讀本科生,暑假期間為本校招收新生。因為同姓劉,兩人很快熟悉并續上了“本家”,成了“一家人”。
劉翠翠要求劉創幫自己聯系一所名牌本科大學,劉創爽快的答應了,說要為其聯系南方醫科大學,此時劉翠翠交納報名費50元,押金5000元。十天后,劉創電話通知劉翠翠,說南方醫科大新生名額已經招滿,允諾找做招生工作的好朋友盛野,為翠翠聯系長沙醫學院,并再次收取了劉翠翠36000元的費用。劉創將其中的29000元交給盛野,用作劉翠翠上長沙醫學院的學費及活動資金,其余的7000元留作己用。
此時,盛野又為劉翠翠聯系了黑龍江醫學院,專業是臨床醫學,手續辦妥之后,劉翠翠終于跨進大學的門檻。一年后,學校要求劉翠翠交納注冊費20000元,劉翠翠再也拿不出那么多錢,便退學回家,重讀高中。眼睜睜看著父親的血汗錢付諸東流,又白白浪費了一年多的時間,劉翠翠憤怒了,她將劉創起訴至沛縣法院,要求退還全部費用41000元。
法庭上,翠翠與劉創見面就吵,情緒激動,再也看不到當初“一家子”的親密情景。劉翠翠說劉創不但騙了她的錢,還耽誤了她上學的時間。劉創則說自己好心幫忙,不但不領情,還要求還錢。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都是在校學生,應當妥善化解雙方矛盾,降低社會影響。承辦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組織雙方做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同時,法官及時聯系到兩位學生的父母,向其解釋相關的法律規定,并告誡雙方家長,以孩子的學業為重。經過無數次的激烈爭吵,經過法官無數次的調解,雙方終于各讓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的父親向原告支付6000元賠償款,原告主動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兩學生的矛盾終于在寒假開學以前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