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犯罪父忙護犢 法盲父子皆被懲處
作者:陳浩亮 發布時間:2007-11-12 瀏覽次數:1133
2005年,周虎見朋友郭某(已另案處理)處有支雙管獵槍,不顧國家對槍支彈藥爆炸物日益嚴格的規定,央求朋友把獵槍和四發子彈借給自己打獵用。周虎把槍彈帶回家,很小心的藏了起來。誰曾想,周虎借來了一把槍,沒打成獵,倒先瞄上了人,也為日后進班房埋下了隱患。
因平日里周虎在外囂張跋扈,經常惹的仇人打上家門。
銅山法院審理后認為,周虎非法持有槍支,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殺人罪。周老漢明知是犯罪使用的槍支,予以隱藏,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判決周虎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判決周老漢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