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不過關 法院來執行
作者:響水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9-13 瀏覽次數:1308
本網鹽城訊:日前,響水法院執結一起消防行政處罰案件。這在該院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中尚屬首例。
響水縣消防大隊在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某化工公司設施存在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足、廠區無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等重大火災隱患,遂作出限期整改處罰決定。但該公司沒有履行決定內容,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消防大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經合議庭審查,確認消防大隊行政處罰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處理程序合法,依法裁定予以強制執行。裁定書送達后,通過安全生產教育,該企業負責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即表示將認真整改到位,并以此為教訓,今后進一步加強企業消防安全工作。
該案的執結,對增強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公安消防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