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規范辦理政協提案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8-17 瀏覽次數:885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豐縣法院把提高政協提案辦理質量作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的一項重要工作不斷提高提案辦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該院共辦理政協委員提案3件,已全部辦結。辦理結果的滿意率為100%。
該院對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高度重視,院一把手對每件提案都親自批閱,并提出辦理意見和要求。為切實把這項工作做好,該院采取“四定”和“四項制度”即定承辦領導、定承辦單位、定承辦人員,定辦復時間;從辦理到落實一包到底。“四項制度”即交辦制度、督辦制度、審批制度和答復審查制度。
在辦理提案過程中,承辦人起草提案答復意見后,由研究室對在文字內容、格式上認真審核,并分管領導審核,院長簽發。承辦部門還主動與提案委員溝通,積極征求辦理意見。在就提案提出的問題認真做好解釋工作,求得委員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提案辦理的有效性和滿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