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87,豐縣華山鎮謝集村村民謝某在司法所和村委會的監督下,將1.1萬元醫藥費賠償金交給本村村民許某,這是該院實行聯調機制成功調處的又一起矛盾糾紛糾紛。  

雙方當事人均為華山鎮謝集村村民。2007318,許某等6人合伙為謝某家建房,趙某受雇于張某。趙某在建房過程中不慎從二樓跌下受傷,醫院診斷為:左脛骨下段粉碎性骨折。期間共花去醫療費9731.6元。之后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趙某將雇主張某、房主許某告上法院,要求二人賠償其各項損失近1.52萬元。

法院法庭受理此案后,認為該案的原、被告雙方均為同村村民,且趙某為張某等四人合伙雇傭,案件有調解的基礎。該庭庭長及時與鎮司法所和謝集村村民委員會主任聯系和溝通,就地在村委會調解,在法官、司法所、村委會共同勸解說服下,雙方當事自愿人達成協議,及時化解了矛盾,做到了“案結事了。

今年初,該院創新調解工作方法,推出聯調機制,即一般民事糾紛由司法所、派出所兩家牽頭,邀請與案件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加入,聯合對案件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實施以來共解決民事糾紛37件,收到良好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