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的服務保障職能,加大執行和調解工作力度,依法維護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在“八一”前夕妥善處理了兩起“涉軍”案件,受到相關部隊的高度評價。

新疆軍區麥蓋提基地戰士潘某的父親,在20054月份受雇于湯某從事吊機船作業時不慎撞傷,法院判令湯某賠償28838.62元。判決生效后,湯某下落不明,致使賠償款遲遲不能到位,潘某在部隊為此經常分心走神。今年3月份,基地政治處致函建湖縣政府,要求維護軍屬的合法權益。建湖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羊維達指示法院盡快妥善處理該案。建湖法院在向潘某所在部隊通報該案未能及時執結原因的同時,成立了專門的執行小組。通過幾個月的艱辛努力,終于打探到湯某躲藏在蘇州,立即前往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懾下,湯某履行了法律義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鎮江73016部隊士官孫某,于200410月經人介紹與建湖縣岡西鎮女青年顧某相識戀愛并舉行訂婚儀式。2005年“五一”長假期間,顧某去部隊看望孫某時,兩人因瑣事產生糾紛。雙方協議解除婚約,但就婚約財產及女方名譽權問題未能達成一致。近年來,顧某及其家人經常到部隊找孫某糾纏,給孫某帶來了很大的思想壓力。今年6月份,顧某向建湖法院提起訴訟。承辦法官在對顧某經常到部隊吵鬧行為進行嚴肅批評的同時,并和部隊同志一道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終于使雙方達成一致。案件調處后,部隊領導專門打電話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