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審判工作讓群眾滿意
作者:馬娟 發布時間:2007-07-16 瀏覽次數:1177
本網徐州訊:審判做到化解糾紛,消除矛盾,案結事了,達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人民法院的價值追求。睢寧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緊抓“公正與高效”的主題,認真根據群眾提點的意見進行整改,努力做到讓當事人滿意,讓社會滿意。
針對群眾反映的辦案拖拉問題,該院實行當案件審(執)限超過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二時,立案庭即向承辦業務庭及法官發出“審(執)限通報卡”,每月在全院集中通報一次。被通報的案件將由監察室跟蹤督辦,若被通報三次,則被視為超審限一次,年終目標管理考評將對該業務庭給予相應扣分。
針對部分人大代表提出加大巡回辦案力度問題,該院實行巡回辦案責任制,將全縣各鄉鎮巡回審理工作具體劃歸四個人民法庭負責,每年必須開展二次以上較大規模的巡回宣傳活動,并選擇一些典型案件在鄉鎮開庭,試行巡回審理點掛牌工作,努力達到“受案到門口,開庭在鄉鎮,宣傳入萬家”。
針對當事人反映的“執行難”問題,該院在縣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在全縣各鄉鎮建立執行聯絡員和執行聯席會議制度,各鄉鎮確定一名副書記或綜治辦主任擔任執行聯絡員,具體負責該鄉鎮執行案件聯系工作,每年召開二次以上執行聯系會議,并將配合法院執行納入各鄉鎮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考評,確保法院與鄉鎮間執行信息暢通,行動協調,配合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