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深入學習和貫徹中紀委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謀利規定
作者:魏東 發布時間:2007-06-25 瀏覽次數:1812
該院提出學習和貫徹中紀委《規定》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與法院干警機關作風建設相結合。該院院長陳英波提出,中紀委《規定》的出臺說明我國新時期腐敗與反腐敗的斗爭逾來逾復雜,人民法院的法官應該是公正司法和堅決反腐敗斗爭的先鋒,學習和貫徹中紀委《規定》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指導,結合法院機關作風整頓,全面推進干警作風建設,從理念和行動上改變法官的思想作風、審判作風、行為作風等,尤其是要注重“八小時”以外活動的自律、自查和監督。
二是與“創建廉潔法院” 活動相結合。自年初,睢寧縣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全面開展了“創建廉潔法院”活動。學習和貫徹中紀委的《規定》豐富了該院創建活動的內容。該院要求全體干警要對照《規定》和“創建廉潔法院”的要求寫出一篇以上不底于1500字的學習心得,同時在法院內網上進行公開和交流,以防學習留于形式。
三是與“七慎”自教自律專題活動相結合。為加強法院隊伍建設,今年6月上旬,江蘇徐州全市法院開展了“‘七慎’自教自律專題活動”。“七慎”即:慎始、慎微、慎獨、慎好、慎權、慎行、慎友。睢寧法院要求全體干警嚴格按照“七慎”要求,深入對照中紀委《規定》,進行自查自糾,開展違紀違法行為申報活動。
四是與“廉政標兵、廉政賢內助”評選相結合。“廉政標兵、廉政賢內助”的評選活動在江蘇睢寧縣法院每年開展一次。該院規定了干警本人自薦、各部門民主推薦、紀檢監察室組織考察、公示“廉內助”事跡、請縣紀檢委監督等嚴格的評選程序,廉政典型必須有廉政事跡,廉政典型必須具有代表性,是學習和貫徹中紀委《規定》和遵守“七慎”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