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中,積極探索審判規律,堅持寓教于審,定期回訪的原則,注重提高辦案社會效果,力求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發案率。

該院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情況,經過積極探索,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在審判過程中做到“嚴把四關”,即嚴把“犯罪年齡關、犯罪事實關、犯罪證據關和法律適應關”。特別是對犯罪年齡,因其關系到未成年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該院要求干警要根據未成年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并結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陳述認定,必要時還要到有關基層組織調查,確保責任年齡清楚。

該院實行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和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每個未成年被告人,承辦法官都要深入少年被告人的家庭、學校,分析其犯罪原因,并有針對性的對少年被告人開展工作 ,以使其徹底悔悟,重新做人。在量刑時,本著感化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在法定范圍內從輕處罰。

該院重視對未成年人的跟蹤幫教,堅持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對判處緩刑的少年被告人,則主動與其家長、學校及基層組織聯系,了解少年犯被判緩刑出獄后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并幫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

為宣傳法制教育,該院專門制作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版面,以生動形象的案例警示,教育青少年。去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判處緩刑16人,無一人重新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