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作者:姬廣勇 發布時間:2007-06-18 瀏覽次數:1414
本網徐州訊:司法建議作為化解矛盾糾紛、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務手段,是人民法院審判職能的延伸,對于促進社會安定與和諧,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建設法治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司法建議工作,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司法服務,銅山法院具體采取了以下五項措施:
(一)充分重視,加強落實
由于大量的審判信息資源需要通過承辦法官轉化為社會資源,發現問題熟視無睹,不建議解決就是失職的表現,院將在對審判人員的工作考評中,把司法建議的數量、質量、效果作為考察審判人員司法能力的一個重要內容,記入法官的審判業績。
(二)加強司法建議的規范化
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敘述清楚,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充分釋明提出建議的理由和根據;指明解決問題產生的社會效果及政治效果,要注意司法建議文書格式規范。
(三)量化司法建議工作
民一、民二庭、執行局年內提出的司法建議分別不少于三件,刑庭、行政庭不少于兩件,各法庭不能少于一件。各部門負責人要抓好落實;
(四)建立審批和存檔制度
建立司法建議審批制度。司法建議由院長審批,并報送研究室備案。建立司法建議的入檔制度,嚴格落實市中院相關文件第五項的規定,保證程序的嚴肅性,將司法建議的法律文書附隨具體案件的其他文書裝訂入卷、歸檔;
(五)建立司法建議回訪制度。跟蹤司法建議落實情況,及時反饋司法建議的效果,并做好記錄,及時入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