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2007530,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借款案件,長期外出躲避法院執行的沈某在被強制帶到法院后一次性結清了全部所欠貸款本息63778元,并被法院處以1000元的罰款。

20021129,沈某在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80000元用于購買材料,但貸款到期后其一直未能歸還。20051021,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邗江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沈某清償貸款本息。判決生效后沈某未能履行義務。2006911,揚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邗江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多次到沈某家中,發現其家中系復式樓,裝璜十分豪華,但沈某為了躲避法院執行,長期有家不回。2007年春節前,執行人員多次上門查執,都未能找到沈某,正月初二早上執行人員來到沈某家中,其仍沒有回家,

2007530,執行人員在零晨五點再次來到沈某家中,認為法院已放松對他執行力度的沈某在睡夢中被執行人員拘傳到法院。懾于法律的威嚴,在短短的兩個小時內,沈某就湊齊全部款項還清了貸款,并被法院處以了1000元的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