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法院快速判決一起暴力妨害公安民警執行公務案件
作者:錢明斌 譚健民 發布時間:2007-05-25 瀏覽次數:1975
本網連云港訊:近日,新浦法院判決一起父子仨人齊上陣,群毆公安民警案件,被告人宋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八個月,其子宋某某因系未成年人、從犯,依法被免予刑事處罰。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該院堅持依法嚴厲懲處犯罪分子,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權益,同時,加大教育攻勢,做細庭前調查,寬嚴相濟,科學量刑,促使犯罪分子真心悔過。經法官主持調解,被告人宋某主動向李某賠付10000元損失。考慮到被告人宋某多年前離異至今單身,前妻一直杳無音信,二個孩子隨其生活,現均在上學期間。其長子在實施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系從犯,為了體現對失足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該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