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對人民法官的評價往往有點名不副實,尤其是法院內部一些說法很值得商榷。比如說法官是社會精英、社會楷模,是社會特殊群體,法院是社會正義最后一道防線。有的甚至借用外國學者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這個首都中王候等等。給人一種強烈印象,法官是高人一等職業,是有別于其他社會團體的特殊團體。

有些評價,有些說法,作為一種要求或努力方向未償不可,但如果作為一種現實總結,一種工作實績那就明顯脫離實際,且有害無益。

在當前法官就是一群再普通不過的司法工作者,相比其他部門沒有優越、特殊可言。首先,從人員組成結構上看,在基層法官中只有20%左右是正規法律院校畢業,絕大多數來自招干和軍轉干部,整體專業素質離精英相差甚遠;其次,從法院建設歷史看,也就改革開放以后,人民法院建設才得到重視和逐步加強,無論從人才儲備,還是建設經驗等方面,都遠遠無法與行政機關相比較;第三,從社會地位上看,法院人、財、物有求于人,與政府關系不說大家都清楚,就是與一些政府下屬部門,法院也得小心巴結。社會上流行的信“訪”不信“法”傾向短期內不會改變,法院是社會正義最后一道防線,人民群眾不信,法院自身也沒有底氣;第四,從法官職業待遇上看,拿的是公務員工資,非領導職級普遍比行政機關低,收入不敢和壟斷行政事業單位比,就連律師都遠遠高于法官收入。宿遷近幾年來,連續有6名法官辭職當律師、10多法官調任行政機關,可見法官并不是一些青年人的首選職業。

過份抬高法官的身份,其害處是明顯的。一是容易給領導決策造成誤導。既然法官是精英、楷模,當然要求就要比一般人高了。提出“讓勝敗當事人都滿意”、“讓當事人選法官”等實在難以做到的目標也就不奇怪了;既然法官都是特殊群體,當然不需要再為福利待遇、職級操心了,也不需要再為引進優秀人才、經費等煩惱了;二是容易抬高社會對法官的期望值。法官是社會精英、楷模,當然不能再辦錯案件了,更不能有違法違紀發生。一些普通法官出點問題,媒體炒作比相當一級行政干部還熱鬧,就是過份自我抬高法官身份造成的。須知,法官素質比行政干部素質相差無幾,有很多不如行政干部,受不正之風腐蝕,出點問題應該和行政干部一樣,是正常的;三是容易使一些法官放松自我要求?;鶎佑胁簧俜ü俦緛硎歉咧挟厴I,有的甚至初中畢業,僅經過業大學習或幾個月輪訓,就成為社會精英、楷模,開始大家都不相信。但說多了,有些法官自己也飄飄然了,真認為自己脫胎換骨成能人了。現實中,有些基層法官不愿意參加經常性專業培訓,對上級法院指導公開不滿,其根子就是認為自己豐富的審判經驗無人能比,自我感覺非常良好。

過份抬高法官的身份,究其原因,主要還是政績觀在作怪。今年比去年有進步,明年比今年有提高,這是不少領導總結工作的慣性思維。結果,越總結問題越少,越總結法官素質越高,把本來是努力目標的精英群體,提前變成了現實。不可否認,近些年經過教育整頓,法官的素質是有提高。但整體素質離社會精英、楷模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這是不爭的事實。

實實在在地總結工作,恰如其份地評價法官,既是對黨和人民司法事業的負責,也是對整個法官隊伍建設的負責,更會為人民法院加快發展營造一個更加積極寬松的社會環境。

愿不要再過份抬高法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