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俗話說“十指連心疼”。詐騙犯為了騙錢,不惜叫同伙敲斷自己的手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以騙得賠償款。517,海門市人民法院對趙華等四名詐騙犯一審判處五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拘役,并均被判處罰金6000元。作案工具轎車一輛予以沒收。

趙華等人均系江蘇省阜寧縣人。去年5月,經趙華提議、策劃、分工,他們將沈海的手指用磚頭敲成骨折,然后駕駛一輛轎車,到海門市一個加油站附近,等待時機,伺機作案。他們選定“肇事車輛”后,由沈海推著一輛事先準備好的自行車等在路邊。當一輛車牌號為贛FΧΧ號的大卡車行駛至該路段時,沈海故意將手中的自行車倒在該車輪子下。大卡車連忙停下,沈海稱自己被撞傷了,打電話叫另一個同伙來到現場,冒充其表兄進行“調解”。因大卡車是外地車輛,駕駛員就與沈海達成協議,以3900元私了該“交通事故”。

幾天后,他們又將一個同伙成衛的手指敲成骨折,以同樣的手段等待車子發生“交通事故”。當一輛車牌號為滬EAΧΧ號的卡車經過時,成衛故意將手中自行車倒在大卡車的輪子下。當大卡車停下時,成衛倒地后馬上爬起來,謊稱被大卡車撞了,另一同伙即充當老鄉進行敲邊,商量怎么賠的問題,因商量不通,大卡車司機即報警。交警過來后建議成衛先去醫院治療,他說要回去自己治療,后來雙方在交警中隊達成協議,大卡車司機賠償了1300元。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