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經過廣泛推薦、嚴格考察和認真評選,中共睢寧縣縣委組織部、共青團睢寧縣委、睢寧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授予睢寧縣人民法院蘭莉同志“睢寧縣十大杰出青年”榮譽稱號。消息傳來,大家紛紛向她表示祝賀。

蘭莉同志為該院民一庭副庭長,她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2年來,自踏入審判崗位以來,年年辦案超百件,2002年、2003年辦案達270件,連年被評為辦案能手、先進工作者。2001年度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記三等功,2002年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滿意法官稱號,2003年榮獲徐州市優秀法官稱號。

在忙于繁雜的審判工作的同時,蘭莉同志還擠出時間學習,2004年考取了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生,她很好的解決了工學矛盾,在20052006兩年里結案均在一百多件,特別在2006年中,結案145件僅有5件上訴,上訴率幾乎為零,調解率達到54%,沒有一件發回、改判案件,為法院的審判工作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在民一庭工作7年來,她與大家能和睦相處,待人友善,不計個人得失,在審判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在庭里、院里及社會上都贏得了一片贊揚,蘭莉同志無愧于“睢寧縣十大杰出青年”這一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