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落實依法公開審判原則,豐縣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為社會全面了解法院的職能、審判活動創造條件,提供服務渠道,進一步提高了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和公信力。

一是推出立案服務承諾制度。在立案大廳的顯著位置,將當事人申請立案的程序和步驟,需要填寫提交的材料,新的《訴訟費交納辦法》予以公示,并設置明顯標志,指導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確保當事人的訴訟知情權、參與權,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

二是推行庭審信息公開制度。在法院網站設立開庭公告欄目,每周公布一次案件的開庭信息,使群眾能在開庭前充分了解該院開庭信息;在審判大樓內設置電子顯示屏,將當天開庭的每個案件的案由、審判人員、當事人、審判法庭等信息進行滾動展示,方便群眾到院旁聽。

三是實行裁判文書公開制度。在法院網設立裁判文書專欄,對刑事裁判文書和民事、行政裁判文書在網上進行公開。對全部案件實行檔案電子化,在法院內網建立裁判文書數據庫,并在立案大廳內設置檔案服務柜臺,當事人憑身份證可到該院查詢提供裁判文書。

四是建立方便媒體采訪制度。對法院重點工作和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主動邀請報紙、電視臺等媒體采訪,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宣傳工作,積極向媒體提供典型案件信息以及其他新聞線索,方便新聞記者采訪。

五是落實執行工作公開制度。明確告知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定期限,以避免當事人因超期申請強制執行而導致實體權利得不到保護;對法院辦理的重大執行案件或者社會關注的案件,向社會公布執行工作的程序,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和劃撥被執行人財產的情況;對執行工作中處理和拍賣物資,向社會公開其拍賣和變價過程;對法院正在辦理的執行案件,讓當事人了解案件執行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