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作者:陸馳 發布時間:2007-04-10 瀏覽次數:2835
“讓更多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這是近年來司法界大聲疾呼的一句口號。曾經人們一直在抱怨:“法院的訴訟費太貴,門真難進。”據此,國務院于年初頒布實施了《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將訴訟費下調到一個很底的水準,據初步估計,新的訴訟費交納辦法施行后,法院收取的各項訴訟費用將減收約三分之二。這不禁讓那些“有理無錢”的老百姓雀躍。
法律為他們打開了一扇方便之門!
新的訴訟費收取標準實施后,最底的訴訟費如勞動爭議案件,是每件僅收取十元。試想,這十元的錢還不夠所消耗的辦案紙張費,而每辦一件案件,法官不知要付出多少心血。于是,人們又在抱怨:“法官的勞動是不是太廉價了”。
法官的勞動真的廉價嗎?非也!
法院是評判是否,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的地方,其價值取向是最大限度地確保公平和公正。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所框定的標準應該是辦案中的實際支出,倘若把訴訟費的收取也作為法院的創收渠道,那就背離了法院作為審判機關的價值取向,玷污了法官的崇高追求。在物欲橫流的社會,唯有法院不能依靠訴訟費搞創收,唯有法官不能與經濟效益掛鉤。
法官的勞動是無價的!
新的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還作出了一個更令當事人欣慰的規定,即執行案件實行“先執行,后收費”。這意味著法院搞執行,得先為申請執行方“墊錢”。可見,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讓勝訴方當事人露出笑臉,法院情愿做“虧本生意”。從此,權利人再也不會在勝訴后因掏不出執行費用而發愁,再也不會因執行無著而遷怒于法官。新的訴訟費收費規定為執行難解了一道難題。
4月2日是新的訴訟費收費規定實施的第一個工作日,筆者特地探訪了市法院立案窗口。這一天,申請立案當事人驟增。不少當事人為了節省訴訟費用,等待已久才到法院申請立案。人們看到:在不到一個小時時間里,就立案40多件。
目睹如此火爆場面,筆者不禁為訴訟費的大幅度下調而叫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