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只要改正錯誤,就會獲得他人的諒解。而王某隱瞞曾被判刑騙婚后,竟然再次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妻子思其惡性不改,憤而起訴堅決要求離婚.329,經啟東法院調解,尚在服刑的丈夫王某在感覺挽救婚姻無望之下簽字離婚調解書。

原告訴稱,其與被告于2002年相識戀愛,2004年結婚。王某曾因兩犯盜竊罪分別于1994年、200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一年三個月。在戀愛期間,王某及其家人極力隱瞞王某曾有犯罪之事,婚后才得知此事的原告感決受到極大地傷害,但還是最終原諒了王某。2005628,王某因盜竊第三次被啟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現在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