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法院妥善處理一起200余職工關注的案件
作者:唐曉紅 王峰 發布時間:2007-03-09 瀏覽次數:1975
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市鼓樓區法院民二庭開庭審理了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該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200多名單位職工參加旁聽,雙方對立情緒較大。合議庭始終以調解、和諧的理念貫穿于該案庭審,開庭時間歷時一天,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抵觸情緒,避免了一起群訪事件的發生。
原告王某訴被告某印刷公司、被告某化學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中,原告訴稱,印刷公司改制后,原告等400余名職工出資購買股權,成立持股會。2005年12月,第一被告印刷公司與第二被告化學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侵犯了原告在內的廣大職工的優先購買權,現原告要求撤消兩被告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該案訴前職工多次前往省、市上訪、信訪,引起政府及上級法院的高度關注,也引起媒體廣泛關注,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引起涉訴群訪事件發生。
鼓樓區法院受理此案后,決定由民二庭副庭長擔任審判長,與另外兩名富有審判經驗的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開庭前,合議庭多次認真分析雙方爭議焦點,著力尋找案件平衡點,及時確定案件處理方向,制定了詳細的庭審方案。庭審中,4名法警值庭,協助維持法庭秩序,庭審全程錄像。面對200余名群情激奮的職工,審判長首先依法宣布法庭紀律,樹立起法庭的嚴正形象。開庭期間,合議庭認真聽取了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對證人進行了詢問,對一些關鍵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地調查,法庭調查和辯論階段做到了讓當事人充分發表意見,言無不盡。其間眾多旁聽職工因對被告方反感,在被告代理人的幾次發言過程中議論、起哄,引起法庭騷亂,被法官和法警嚴正勸誡和制止。
從防止群訪事件、保證審判工作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另外考慮到旁聽群眾路途較遠、被告代理人為外地律師等情況,合議庭征求了原、被告雙方意見后,決定將案件在一天內審理完。中午12點合議庭果斷宣布“休庭十分鐘后繼續開庭”。
12:10法庭繼續開庭,審判長重申了法庭紀律,表明了尊重法庭、確保庭審秩序的道理。在調解程序中,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總結,從糾紛發生的原因、過程,法律關系,法律規定,以及和平解決糾紛對雙方利益衡平等方面,耐心細致地向當事人作出解釋,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增進相互理解,消除彼此隔閡。整個庭審活動從上午9:00一直持續到下午4:00,在送走當事人以及全部旁聽群眾后,庭長、合議庭成員及法警才到食堂匆匆吃了“午飯”。
在這起股權糾紛案件審理中,民二庭法官廢寢忘食,司法為民,顧全大局,促進和諧的精神,贏得了案件當事人及旁聽群眾的贊譽,一位旁聽群眾說:“眼見著法官這么處理案子,我信服;甭管案子結果怎么樣,咱都不需要進京上省了;我相信法官是公正的?!?/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