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多措并舉積極推進平安創建工作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2-13 瀏覽次數:1745
本網徐州訊: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意見精神,近年來,豐縣法院采取多項措扎實推進平安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效果。
一是:加強對平安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將平安創建活動擺上黨組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綜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專門人員,,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全院干警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重從快懲處殺人、搶劫、搶奪、盜竊、拐賣婦女兒童、黑社會等嚴重犯罪;堅持公開審判,選擇典型案例,召開宣判大會,擴大辦案社會效果;加強民商事、行政審判案件調解和協調工作,創新調解方法,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化解社會矛盾,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是:完善社會調解的聯動機制。通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社會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調處糾紛。妥善解決各種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調節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更有效、有針對性地做好平安創建工作。
四是:建立涉訟信訪預警機制。實行對涉訟信訪分析制度、信訪申訴聽證制度和重大涉訴信訪案件協調。院各部門每季度對辦理的案件全面分析情況,進行排查,對影響較大、涉及面廣、當事人反映較多、可能信訪的案件提前采取應對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提前預警,防范未然”。
五是: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以公開審判為重心,以案講法,宣傳普及法律知識;采取巡回辦案、集中宣判等方式,搞好綜治宣傳活動;開展送法到學校、企業、鄉村、社區、活動;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活動,通過案件審理,對部門或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的提出司法建議;圍繞“法與和諧社會“這一主題開展送法到社區、企業、學校、鄉村活動,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和法律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