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新沂法院審結了一起妻子不軌,非婚生一女,丈夫獲得賠償的案件。法院最終判決男女雙方離婚,女方返還給男方孩子撫養費15000元,賠償男方精神損害撫慰金6500元。

妻子外遇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并生下一女,丈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孩子至兩歲。后兩人感情不和,丈夫委托醫院作了親子鑒定,發現孩子與自己并無血緣關系。于是,丈夫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妻子離婚,返還孩子的撫養費并賠償其精神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與原告結婚后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生育孩子,原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了孩子的撫養義務。被告的過錯行為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權。因此,原告要求離婚,返還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