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交通事故逃逸 單位賠后追償獲準
作者:韋立乾 張英 發布時間:2007-01-24 瀏覽次數:2312
本網宿遷訊:江蘇沭陽縣某鎮莊某某系某單位司機,在一次交通事故后逃逸,當該單位經過法律程序賠償后,又追償該司機的訴訟請求,獲得法院的支持。
法院認為,莊某某在為該公司工作期間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該公司向受害人進行了相應的賠償。莊某某在事故發生后逃逸現場,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由于莊某某的重大過失行為給該公司在經濟上造成了損失,莊某某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該公司要求莊某某賠償損失有事實的法律依據,依法予以支持。調解不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酌情判決莊某某賠償該公司損失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