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益權和股東受益權的構成
作者:仲峰 發布時間:2006-11-16 瀏覽次數:3818
雖然我國有關國有企業和公司的立法,從未提到企業的法人財產權中是否包含有收益權,但是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所成立的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占有、使用和處分都是圍繞收益在進行,公司實際上只是股東追求利益的“平臺”,股東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是通過公司收益權而實現的。由于存在著影響公司收益權實現的幾種情形,公司的收益權并不就是股東的受益權。
黨的 “十六”大 報告明確指出:“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大力推進企業的體制、技術和管理創新。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依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國有大中型企業繼續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這無疑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明了方向。但是國有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后所成立的公司,其所享有的法人財產權中是否包含有收益權,在法學界卻存在著爭議,而且尚未定論。
根據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起來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們所享有法人財產權的財產,來自于出資者對自己財產所有權的一種讓渡,出資者的財產一旦投入到公司,出資者的財產就轉化為股權的價值化占有存在形態,即股東只能享有所有者權益,而公司則可以行使對財產的支配權。股權與法人財產權的權利邊界由《公司法》作出界定。《公司法》之所以要對出資者投資以后,由財產所有權衍生而來的股權和法人財產權作出界定,主要是為了出資者設立公司目的的實現,即保證投入財產效益的提高。盡管公司作為法律擬制的主體,是股東們為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而構筑的“平臺”,公司提高財產效益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股東,公司本身也沒有原始歸屬意義的財產,但并不能說沒有歸屬于公司的財產的收益權,沒有公司的收益,怎么可能有股東的受益呢?那么,公司法人財產權中的收益權與《公司法》第4條所規定的股東享有的所有者資產受益權是否有矛盾呢? 公司的收益權是否就是股東的受益權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其實我們只要分析公司收益權的構成與股東資產受益權的構成就可得出結論。
公司法人財產權中的收益權,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構成:
(1)營運受益,財產的實際營運者,馬克思稱之為經濟上的所有者,馬克思在講到借貸資本家和職能資本家關系時指出:“它們實際上是伙伴:一個是法律上的資本所有者;另一個,當他使用資本的時候,是經濟上的所有者”。通過對財產營運獲取受益有兩種類型:一是占有、支配財產獲得正常盈利;二是對于一部分優越條件的占有或善于經營者通過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獲得超額利潤;
(2)轉讓獲益,財產轉讓是財產形式的有償變動,是公司對既定形態的產權營運做出的一種重新選擇,例如轉讓機器設備、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則主要通過價格收益來實現,轉讓閑置設備,主要是通過減少損失來實現轉讓收益;
(3)投資獲益,《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在投資后,還可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形式轉贈的資本,這里所說的以利潤形式轉贈的資本,實際上就是投資收益。由此可見,公司收益權的實現完全依靠公司自身積極的行為。
股東的受益權則屬于股權的范疇,從廣義上講,股東的受益是由于其投資所產生的,因此,股東所享有的股權應當就是股東的受益權。根據公司法學理論,股東的股權由自益權和共益權組成,自益權是股東以自身的利益為目的而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請求權、轉讓股份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份交付請求權、股東名義更換請求權和無記名股份向記名股份的轉換請求權等。而股東的共益權則包括:表決權、代表訴訟提起權、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和召集權、提案權、質詢權、股東大會決議撤銷權、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確認訴訟權、累積投票權,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新股發行無效訴權、公司設立無效訴權、公司合并無效訴權、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檢查人選認請求權、董事監事和清算人解任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公司解散請求權和公司重整請求權等。在股權結構中,股東行使共益權,主觀上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客觀上則是為全體股東的利益服務,股東行使共益權的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要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所以股東的共益權是手段性權利。而股東的自益權才是其投資組建公司的真正目的,與原來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唯一投資者和所有者必須承擔很多社會責任不同的是,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公司的股東其終極關懷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所以自益權應當是股東的目的性權利。顯然股東的共益權是為自益權服務的,股東的投資受益主要表現在自益權上。當然股東行使股權必須根據法律,但是股東根據法律規定要取得真正的投資受益還必須依賴于公司收益權的實現。股東的投資受益雖直接表現為經濟利益,但也不僅僅限于直接接受金錢的形式,其形式當然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而股東的共益權則表現為,股東既可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也可對公司的董事會及董事、經理、監事會履行法定或章程規定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與糾正,從股權的本質上講,共益權也是股東因投資而產生的間接受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