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為積極推進審判管理改革,提高審判委員會案件討論的專業化程度,切實保障審判委員會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本著既遵循法律規定又體現改革要求的原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審判委員會進行了改革,修訂和完善了《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出臺了《專業委員會議事規則》,成立三個專業委員會加強和規范審判委員會工作。

一、規范審委會工作職責。該院審判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定位為研究審判工作形勢、決定審判中帶有全局性的工作 ,總結審判工作經驗以及討論專業委員會未能形成決議的少數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健全審判委員會職能機構,改革審判委員會職能分工。設立審判委員會兼職秘書,負責審判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按期整理會議記錄,定期編發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有影響的案例。  

二、明確專業委員會職責。該院在審判委員會內設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民商事審判專業委員會和行政審判專業委員會,對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等各類案件進行分類討論,以提高審判委員會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專業委員會在審判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審判委員會負責,受審判委員會監督。在審判委員會的授權下,代表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職能范圍內的案件,作出的決議業務庭必須執行。

三、改革審委會委員選拔機制和討論案件的重點。該院逐步推行審判委員會委員選任制,通過民主程序,從政治素質強、業務水平高、審判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深理論造詣的專家型法官中擇優選拔審判委員會委員。突出審判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討論案件的重點。一是明確審判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基本范圍;二是提交討論的案件必須經過審判長 (執行長)聯席會議或全庭法官充分研討,提煉出需討論的事項,以提高審判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質量和效率。

四、改進審判委員會工作方法。一是嚴格規定案件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程序。提交討論的案件,應由業務庭書面提出交分管院長審批,逐步縮小審判委員會案件討論范圍。凡合議庭認為需要提請討論的,須填寫《提請審委會討論事項審批表》,經業務庭庭長、分管院長同意后并提前三天向審判委員會兼職秘書遞交相關案情報告,確定討論順序。嚴禁個人擅自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或專業委員會委員討論。二是嚴格會議召開時間。會議固定于每星期五上午召開,由院長視提請討論的議題決定召開審判委員會。三是抓好會前準備。凡提請討論的案件及其他工作事項,審判委員會兼職秘書應提前將相關案情報告分送至各位委員。委員們應當在會議前認真審閱審理報告,審查合議庭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案件是否有疑點,并查閱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以初步熟悉案情,在會議討論時能夠充分表達觀點,提高討論質量。四是改進案件匯報方式。審委會討論案件時,由主審法官按照提請討論的書面報告匯報案情。合議庭存有分歧意見的,院長可決定合議庭其他成員列席審委會并就案情作解釋說明。

五、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的指導職能。該院對經審判委員會或專業委員會討論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進行編輯、整理,以《審判委員會會議紀要》或其他形式下發,以指導其他類似案件的審理。對上級法院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審判委員會或專業委員會討論認為應從中吸取教訓的,以審判委員會名義予以通報,避免在以后的案件審理中重復以前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