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自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針對審理的破產案件,從查擺不規范行為入手,認真制訂整改方案,較好地保證了審理環節各項工作的正規、有序。
  實踐中,該院發現有些破產企業或主管部門在申報破產前的準備工作上存在著諸多不規范行為,有的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審計單位進行前期審計,有的在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上走過場,有的職工安置方案無法落實等等。以上情況雖在立案審查時能得到一些糾正,但不能避免立案后不再出現問題。為使擬破產企業依法進入審理程序,避免可能出現的不規范行為,該院主動前移破產案件的規范工作。經與有關部門聯系,該院近期組織破產合議庭成員對擬破產的40余家企業分批進行了規范指導。根據審理破產案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法院規范破產案件審理的指導意見,在對擬破產企業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規范化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形式、職工安置預案的可行性以及企業資產審計等重要事項提出了詳細的規范化要求,同時還向相關單位和人員說明了不規范的后果。通過此舉,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目前已有近10家擬破產企業按照規范化要求備齊了申請材料待立案審查。

文章出處:邳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朱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