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樹立調解優先司法理念 著力抓好調解工作重點環節
作者:轉載《江蘇法制報》 發布時間:2009-10-12 瀏覽次數:2179
全省法院調解工作會議強調
牢固樹立調解優先司法理念 著力抓好調解工作重點環節
本報訊(記者 戴麗娟 翟敏)為大力加強新時期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努力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省法院于
公丕祥在講話中指出,全省各級法院要牢固樹立調解優先的司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省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調解工作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定分止爭、案結事了”的司法目標,著力抓好訴訟調解、調解工作室、訴調對接、司法保障等重點工作環節,務求調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努力實現調解結案率和服判息訴率的“兩上升”,實現涉訴信訪率和調解協議申請執行率的“兩下降”。
公丕祥強調,全省各級法院要堅持全程、全面、全員調解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訴訟調解工作,努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齊心,內外結合”的調解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推進調解工作室工作,盡量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化解在訟外;要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以及省綜治辦、省調解指導辦、省法院、省司法廳共同制定的《關于深化全省“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法院《關于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過程、寬領域、深層次地推進訴訟調解與大調解機制的對接和專門領域的訴調對接,努力推動訴調對接工作再上新臺階;要不斷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在加強對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司法保障上下功夫;要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制度建設,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調解工作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張新民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取得的成績,并對全省法院參與大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調解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他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調解優先的意識,切實做好司法調解工作,積極參與大調解機制建設,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全省各級法院要把調解原則貫穿于法院工作全過程,進一步做好“訴調對接”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健全人民法院參與大調解工作的長效機制;要把調解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更加自覺地把調解工作置于黨委的領導之下,對涉及社會穩定、重大群體利益的敏感復雜案件,要積極向黨委匯報,爭取黨委的重視,取得政府的支持;要把調解能力作為審判人員的基本功來抓,全面加強人民法院調解能力建設;各級綜治部門和大調解組織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把“訴調對接”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整體工作統一部署、協調推進,大力支持人民法院調解工作。
周繼業在總結講話中指出,全省各級法院要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調解優先司法理念,深入推進全省法院調解工作。要在思想上進一步強化調解優先,牢固樹立“調解是高質量審判、高效益審判,調解能力是高水平司法能力”的觀念,把調解作為民事審判工作的首要選擇;要強化立案引導功能,深化訴前調解工作,做好調執銜接工作,在工作上進一步突出調解優先;要完善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機制、管理考評機制和保障機制,在機制上進一步確保調解優先;要在能力上進一步彰顯調解優先,切實加強調解能力建設,努力打造一支重視調解、精于調解的高素質法官隊伍。
20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