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千余棉農代表葛輝、徐啟發、倪春紅懷著激動的心情,專程給南通中院執行局送來了錦旗,感謝南通中院和諧執行、公正執行,最大限度地保護棉農的利益。南通中院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宗旨,想方設法執行,千方百計化解糾紛,使1000余戶棉農1500余萬元案結事了,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贊譽。
2007年底至2008年初,南通神力汽流紡色織有限公司、南通市摩天紡織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德全曾經以兩公司名義大量賒購棉花,非法轉手低價倒賣,非法占有所得錢款。案涉山西、江蘇、安徽三省五市十幾個鄉鎮二十多個村的1000余戶棉農15921200元債權。棉農多次上訪南通市委、市政府,南通市政法委曾多次出面協調。
2008年7月28日,南通中院執行法官張海濤接手此案后,為了尋找被執行人兩公司的財產,夏頂酷署,冬冒嚴寒,跑銀行,走廠區,銀行無款,被執行人兩公司已關門歇業,公司除部分設備及無土地證的廠房,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其法定代表人蔡德全也因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被判刑。棉花是棉農生存的根本,眼看一年到頭的血汗錢被騙,棉農們心中萬分焦慮,自發組織上訪。為了穩定棉農的情緒,局長王成、副局長朱業明與張法海濤法官一起研究辦法,還將在崇川法院的12件系列案件并案執行,確定14名債權人,工作和風細雨。時值年關,棉農們沒拿到錢,情緒又一次劇烈波動,近百人到中院討說法。中院及時召開債權人會議,協商初步執行方案。據有關法律規定,只有將被執行人的資產變現后其他債權人才能參與被執行人已變現資產的現金分配。但因債權人主要系棉農,如等資產變現后再行分配,時間很長,債權人的損失更大。3月初,南通中院又一次召開債權人會議,經債權人同意,決定將被執行人兩公司的房產按第一次流拍底價、設備按第二次流拍底價共計3752915元,裁定給14戶債權人,以抵償兩公司所欠14戶債權人的債務。每位債權人可根據自己債權在總債權的比例,確定自己在所裁定的房產、設備中的債權份額。4月初,歷經半年多的艱難執行,終于圓滿執結。安徽債權人徐啟發先后從3個鄉鎮6個村426戶棉農中收購300多噸棉花,標的406萬元。他激動地說:“我和棉農雖然沒有足額拿到錢,但南通中院公正執行使我很受感動,當我將的執行裁定書給棉農看時,大家從內心里感謝南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