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反映近期詐騙案件呈現新特點并提出對策
作者: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4-23 瀏覽次數:1170
據南京秦淮法院反映,當前該院受理的詐騙犯罪案件呈現出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給案件審理加大了難度,需引起重視。
一是案件呈高發態勢,犯罪標的增大。2009年1至3月,該院共受理詐騙案件12件,較去年同期增長60%,行騙數額和受騙損失數額越來越大,涉案金額上百萬的案件較多。二是案件日趨復雜,形成案中有案、多案并發的特點。集團型、團伙型犯罪較多,且大多與虛報注冊資金、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走私、偷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票據詐騙、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等犯罪緊密聯系,往往是一案偵破,多案被牽連出水,形成案中案,案外案,多案并發的局面。三是犯罪主體多元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主體從個人發展到有個人也有單位,詐騙手段呈多樣化,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利用電子商務、網上交易、手機發短訊等高科技手段交易的詐騙案也層出不窮。四是犯罪嫌疑人難以查找,受害人損失難以彌補。詐騙分子詐騙得手以后,往往銷聲匿跡,對詐騙所得則揮霍無度,即使落網,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大都已無法追回,造成受害人損失巨大難以彌補,其社會危害性十分嚴重。
該院提出建議如下:1、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從源頭上減少犯罪的發生,一方面加大對刑法的宣傳,通過社區開庭、庭審直播等多種形式,實現懲罰一個教育一大片;另一方面強化公民的安全防范和法制意識,克服“貪利”思想,不讓詐騙分子有可乘之機。2、建議企業加強內部合同管理,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加強經濟組織內部工作人員和素質培養,建立、健全經濟組織內部合同管理機制。當前受騙單位多于個人,公有資產受騙多于私人資產,內外勾結的合同詐騙案件普遍增多,究其原因與單位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有很大關系,應完善管理,堵塞漏洞。3、法院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工作。堅持打防結合,根據刑罰的個別性原則,合理運用財產刑,不讓被告人在經濟上占便宜,堅持主刑與附加罰金刑并用,對單位犯罪要堅持兩罰制,加大罰金力度,剝奪其再犯罪的投資能力,同時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理、執行工作,盡最大努力為受害人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