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雙方僅憑一面之緣就締結婚姻,在推崇愛情至上的現代社會似乎是不可思議的事情,然而楊某和殷某就是這樣攜手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并在短短幾個月內緣聚緣散。

20085月,在外地上班的楊某被父母召回與陌生女子殷某匆匆見了一面。同年10月,在父母的催促下,楊某與殷某在金湖縣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此后雙方并未舉行結婚儀式,楊某和殷某也并未因這一紙結婚證共同生活。婚后雙方發現兩人性格差異太大,沒有任何共同語言,形同路人,婚后再建立夫妻感情的想法很快被否定,這一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像一塊石頭沉沉地壓在兩人心上。20081230,楊某一紙離婚訴狀遞至金湖縣法院,請求從這場兒戲般的婚姻所帶來的痛苦中解脫。

在庭審中,殷某對于楊某陳述的婚姻情況均沒有異議,也明確表示愿意離婚,但是要楊某賠償其10萬元損失費。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主審法官根據雙方當庭陳述,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以一紙準予離婚的判決書終結了這一場“一面之緣”的草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