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試車為名揚長而去 一月騙得摩托車18輛
作者:張美芳 單菊英 發布時間:2008-03-27 瀏覽次數:1093
被告人楊某,男,今年24歲,系海門人。他因游手好閑,沒有經濟來源,就想到了騙摩托車賣錢的辦法。去年10月的一天,他來到海門的一個摩托車經營部,說要買摩托車,老板很開心,樂顛顛的陪他挑選車子,最終楊某挑了一輛富先達125型摩托車。楊某提出要試車,老板答應了。楊某開著車在經營部前轉了兩圈,乘老板不注意,突然加大油門,開著車揚長而去,等老板回過神來,楊某駕著車已不見蹤影了。
楊某第一次順利得手后,在接下來的一個月間,先后至海門、通州、啟東等地的摩托車經營部、修理部,以購買摩托車試駕為由實施詐騙,共騙得摩托車18輛,折合人民幣8000余元。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不受侵犯,該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