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官職業權益維護和保障研討會在常舉行
作者:王芳 發布時間:2007-04-20 瀏覽次數:1732
本網常州訊:“如何維護和保障法官職業權益,扎實推進中國法官職業化建設步伐?” 4月15至17日,最高法院《中國審判》雜志在常州召開法官職業權益的維護與保障研討會,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和兄弟法院同仁共聚一堂,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葉兆偉,常州市委副書記于超分別致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曉霞出席了會議。市中級法院院長陸洪生在會上作經驗介紹。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審判》總編王運聲主持了會議。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推進,人民法院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越來越突出。人民法院要更好地履行時代賦予的司法使命,就必然需要一支高素質、職業化的法官隊伍。2002年7月,最高法院為全國法院隊伍建設提出了法官職業化的法治命題,確定常州法院為全國、全省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的試點單位。四年多來,在常州市委的高度重視、人大的監督幫助、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高院直接指導下,常州中級法院積極探索,穩妥試點,逐步形成了以“八項職業保障+新型審判組織+人員分類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常州法官職業化建設試點模式。2004年11月,江蘇省高院和最高法院在常州先后召開了法官職業化建設試點現場會和法官輔助人員國際研討會。去年10 月,最高法院再次在常州召開了全國法院法官職業化建設院長論壇,充分肯定了既體現法官職業化規律性的要求,又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的“常州模式”。
與會代表認為,在法官職業化建設進程中,加強法官的職業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加強法官的職業保障,有助于全面落實《法官法》賦予法官的職業權利和其它權利,增強法官的職業尊榮感和使命感,凝聚形成人民法官傾力為社會公平正義奮斗的高尚職業精神,進而贏得人民群眾所尊崇的職業聲望。二是加強法官的職業保障,有助于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樹立司法權威,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更好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強法官的職業保障,有助于形成法官區別于其他社會群體的特有的職業傳統和職業氣質,實現司法審判權的科學歸位,確保法官具有抵御外界干預的勇氣和精神。同時,這種法官特有的職業傳統和職業氣質也會對引導整個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精神會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