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養魚” 主動服務

沛縣涉企案調結近八成

 

 

   本報訊  近日,經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調解后,沛縣某玩具廠廠長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我們的廠子有救了,最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這樣的法院值得我們信任。”

20092月,沛縣某玩具廠(簡稱玩具廠)向徐州某貿易公司(簡稱貿易公司)購買價值170萬元的機器設備,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玩具廠的產品出現滯銷,收入銳減,貨款暫時無力償還。貿易公司向沛縣法院起訴,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玩具廠的賬戶。案件的法律關系清楚、雙方對證據沒有爭議,法官完全可以依據法律作出判決,但是承辦法官李光沒有急于判決,他經過認真分析案情,認為玩具廠并非惡意拖欠貨款,只因盲目擴張,又遇金融危機沖擊,造成暫時性的資金斷鏈,若是依貿易公司的申請凍結玩具廠的賬戶,玩具廠經營勢必受到致命打擊,或許從此一蹶不振走向破產,一百多名工人將面臨失業。針對這種情況,李光多次主持雙方調解,又單獨找貿易公司做工作,耐心釋法明理。李光建議貿易公司先解除對玩具廠賬戶的凍結,分步償還借款,給玩具廠一個發展經營的機會。經過長達7次的調解,玩具廠先行還款70萬后,貿易公司提出解除凍結申請。

   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三保”總體工作思路下,沛縣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主動服務企業,確實將司法為大局服務落到實處。如通過開展“法官進企業”專題活動,實現法院與企業的良性互動;在工作中貫徹“放水養魚”的思路,對涉企案件慎用強制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執行通道等等。

   今年以來,沛縣法院共對全縣307家企業進行了走訪,開展企業法律講座87次,現場解答法律咨詢460余次;涉企案件的調解結案率79%;通過快速執行通道執結涉企案件11件,執行標的額300余萬元。(高 晶) 

 

200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