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法律意志與民意民愿為一體

??南京法院加強司法民主建設紀事

 

 一個嶄新的社會轉型期向我們悄然走來,新的社會矛盾、多樣化的矛盾誘因也自然顯現,如何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需求,成為全國法院共同面臨的重大課題。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深入探索與實踐,《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民主建設的意見》應運而生,其核心就是堅定不移地堅持司法的人民性,大力推行司法民主建設,實現法律意識與民意民愿有機融合,以司法之能動,推動社會主義社會和諧建設。

順勢更有為

   南京地處經濟較發達的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公民對司法的需求和期待更高。南京是全國首批依法治市的試點城市,大調解工作、綜合治理、依法治市等法治建設一直是全國或全省的先進。得天獨厚的優勢,為南京法院推進司法民主建設創造了條件。

   然而,所在并不等于所有,所有并不等于所用。在南京,群眾批評司法裁判與社會民意民愿相脫節的事例偶有發生;審判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司法的“供求”關系存在落差;利用社會資源開展委托調解、協助調解等有所見效,但解決糾紛的數量有限等等。

   原因何在?中院院長周暉國就此進行了專題調研,答案是一些法官司法民主意識不強、工作機制存在缺陷、系統整合力度不大。于是,南京中院著手推出整套“醫治”方案:圍繞公開知情、民意表達、群眾參與、民主監督、民主決策等6個方面修訂和建立46項規章制度,規范和促進司法民主行為。全市13個基層法院進行分工試點,使各法院既有所側重,展現特色,又實現工作“一盤棋”,全面推進。

 

決策更民主

 

   周暉國說:“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現是司法重視民意,司法活動反映民意。努力實現法律意志與民意民愿的融合,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的認同。”為全面認識、測度和把握司法活動中的民意民愿,南京中院構建民意表達工作平臺,建立了民意采集、辦理、溝通轉化機制,使司法植入“民主基因”與群眾雙向和諧互動。

   在民意采集上,他們共有8種方式和方法,如: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定期與有關機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溝通;通過法官協會與律師協會、檢察官協會會商研討;領導干部定點聯系基層;法官進社區(鄉鎮)等等。這些,不僅提高了司法的“知民度”,更確保了民意收集的廣泛性和準確性。

   重要的司法決策中都有群眾的聲音。南京中院對重大司法工作和決策,都要廣泛征求社會各方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對重大敏感性、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的判決,專門組織有關專家或單位,開展民意專項調查,對案件涉及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認證,由此形成的書面報告成為司法裁判的重要參考。

   周暉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南京法院在加強司法民主建設中,既重視結果,更重視過程。”事實正是如此,南京法院在推進司法民主的進程中,讓民主司法的過程成為和諧司法的過程,成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成為人民群眾享受民主的過程。

   近幾年,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所提意見和建議,全市法院辦結率和滿意率都是100%。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這樣,對普通百姓也是如此。這些年,院長信箱每年收到群眾來信有上千封。這些信件既有訴說自己案情的,也有對司法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對此,周暉國均一一閱處,交辦、督辦、協調近千件,辦結率達95%以上。

 

方法更多元

 

   矛盾糾紛形成和產生于社會,化解的途徑也不能脫離社會;矛盾糾紛又是多樣的,解決的方法應當尋求多元化。這是南京法院處理矛盾、解決糾紛的共識。在市委的支持下,南京法院與有關部門配合,織就了一張點面結合、上下聯動的社會調解網絡。以鼓樓區為例,全區7個街道,每個街道配有1名調解員;92個社區,每個社區設立1個調解中心;每一棟樓配1名民調信息員,全區共有2500名信息員。與此同時,鼓樓法院還與交警、勞動、衛生等5個部門成立聯合調解工作室,對道路事故、勞動爭議、醫患糾紛等進行委托、協調、聯合調解。

   為提高社會調解網的作用,中院出臺了《關于全市法院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的工作意見》、《關于加強人民調解與訴訟對接相互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培訓指導、社會矛盾排查防范、法院與調解組織的聯系、訴調對接的管理等進行規范和細化,促進了訴調雙方的緊密配合,提高了民調組織化解糾紛的能力。

 

   有這樣一組數據反映了南京法院的司法和諧度:近幾年,南京法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在60%以上;刑事附帶民事調解率在90%以上;行政訴訟協調率在40%以上;執行案件的和解率在30%以上。今年以來,民商事案件申訴申請再審率下降21.42%;接待處理信訪下降66.2%。最近南京市委召開的全市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會議公布:近2年,全市各基層調解組織與司法合力,調處社會矛盾糾紛的成功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

 

群眾更受益

 

   從今年開始,南京法院在全市法院立案窗口設立“訴訟服務中心”,訴訟當事人進入該中心,就會咨詢有人應、電話有人接、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打官司就能少跑一次腿、少找一個人、少等一分鐘、少費一點心。

   設立司法服務中心是南京司法為民的創新舉措。南京中院提出,要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濟渠道,讓群眾充分享受司法民主建設的成果。

   一起因農田承包轉讓合同引發的糾紛上訴到市中院。原告葛某與被告濮某矛盾激烈,甚至發生暴力。南京中院法官在認真研究案情后,變坐堂問案為就地辦案,在詳細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后,耐心做矛盾的鈍化工作,化解了一起爭議多年的矛盾糾紛,雙方握手言和。

   這是開展千案巡回審理活動中的一件。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巡回審判、就地辦案、注重調解、就地解決糾紛的工作模式,把法庭開到街道社區、開到田間地頭、開到百姓家里。今年巡回審判和就地辦案7200余次,審結各類糾紛5300余件。

   與開展千件案件巡回審理活動同步,千起糾紛有效化解活動及千名法官聯絡社區(村組)活動也在全市法院有聲有色開展。

   南京浦口區位于長江以北。隨著省、市沿江開發戰略的實施,浦口迎來大發展,但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等引發的糾紛也逐漸增多,案件處理難度大。在開展千起突出矛盾化解活動中,浦口區法院把此類涉訴矛盾糾紛作為重點,在全面排查梳理、準確摸清情況的基礎上,針對誘因,廣泛借助社會力量綜合治理,使上百件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或妥善處理。

   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朱善璐最近做出這樣的批示:“應表揚南京中院這樣服務大局的意識和主動積極的行動與作為。” (趙興武 杜慧) 

 

20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