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五項機制”確保轄區穩定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9-22 瀏覽次數:2199
發揮能動司法作用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南通“五項機制”確保轄區穩定
本報訊 近日,經過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長達半年的調解,如皋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江蘇九鼎集團與該公司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糾紛終于達成協議,這起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這是該院建立和完善“五項機制”,積極維護社會穩定的又一見證。
前瞻性調研機制,主動為黨委決策提供“法律參考”。今年年初,南通中院圍繞工作重點,確定16個重點調研課題,黨組成員每人分工1至2個,許多課題都與司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緊密聯系,力爭做好前瞻性的調研分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今年以來,該院院領導4次帶隊走訪市骨干企業、政府重點工程項目,形成《全市重點企業走訪調研報告》,對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為黨委科學、依法決策積極出謀劃策。
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先期介入處置糾紛。健全《關于積極處置企業主“棄企外逃”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與黨委、政府的聯絡工作,隨時收集轄區內相關經濟社會發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經營異常情況。在受理、審理和執行同類型案件時,加強法律適用的協調統一,對民商事審判中涉及勞動爭議、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等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做好預測和預防工作,遇有情況提前介入處置。截至目前,該院提前介入協調工作并與政府相關部門共同解決重大糾紛7件,確保了一方平安。
官民“角色互換”機制,前置審判要素。定期選派業務能力強的骨干法官,到基層掛職,街道推選優秀干部由法院聘任為“編外法官”。掛職法官利用自身的專業特長,到街道、社區開展繼承法、婚姻法、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等法律知識講座。目前,10名掛職法官已成功參與調解了恒利染色公司與某社區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24起疑難糾紛;“編外法官”在旁聽案件過程中,將自身意見及時轉達給法官,把社會道德標準帶入法庭,實現與法官思維的互補。同時積極配合法院開展調解工作,把法院的調解工作融入到街道(社區)工作中去。
三級網絡調解機制,能動化解社會矛盾。該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在每個街道選擇一個社區或村委設立一個調解點,建立起以訴前調解中心為龍頭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遍布城鄉”的基層三級調解工作網絡。同時確定每名法官聯系1至2個鄉鎮及村組、社區調解組織,延伸調解工作觸角,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委托調解、協助調解、邀請調解工作。訴前調解中心成立兩個月來,主動化解社會矛盾31起,調解率高達95%,有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定點聯系企業機制,深入企業排查風險。該院結合市委開展的“服務企業年”活動,在市區規模型企業、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中確定10家重點企業和5項重點工程作為掛鉤聯系點,明確領導帶隊,分工負責,定期走訪,深入了解企業面臨的困難、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司法的需求等,為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通過贈送《金融危機下企業經營防范法律風險提示30條》等形式,進一步強化企業依法防范風險的意識,增強依法辦企的理念。(張軍華)
200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