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協調執行盤活多家企業

 

    本報訊 近日,申請執行方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直屬支行以及被申請執行方江蘇建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致函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該院保護其巨額資產免受損失所實施的強制代管、放水養魚、各方共贏執行策略非常正確,非常成功。

    江蘇高院在分別受理中化集團、建設銀行申請執行建威公司案件后,查明執行標的金額合計達1.3億元,另有南京地區法院受理執行的相關案件20件,總債務合計約3.4億元。

    為此,江蘇高院迅即查封了建威公司名下的所有財產,鑒于被執行人建威公司對外所欠債務特別巨大,上述查封財產如直接通過拍賣處置,相當部分債權人不能受償,并易激化矛盾。于是,在江蘇高院的協調下,被執行人將一、二期在建工程續建完工,該院對其實行全程監管,指定銷售商銷售,售房款全部匯入法院查封賬戶。江蘇高院以此銷售款先后對享有法定優先權、抵押優先權、產權轉讓優先權的南京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貸款、中國建設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款、南京釀造集團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安置補償款等多項債權依法進行清償,共計協調執行結案11件,清償執行總標的額19549.26萬元。在江蘇高院多方協調和監管督促下,建威公司二期工程主體工程建成并銷售。中化集團用以清償其全部債務,終結該案的執行。至此,今年上半年中化集團的1.07億的巨額債權案,最終得到了全額受償。(婁銀生)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