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軍轉干部劉金寶和他的“執行新三篇”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8-03 瀏覽次數:2336
典型事跡:
他,2001年從部隊轉業到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任執行員,至今在執行崗位上奮斗了九個年頭,執結案件1100件,無一錯案,無一纏訪,無一投訴。他承辦的案件雙方當事人聯名送他一面錦旗:“為民執法一身正氣,秉公辦案融情入理”。
榮譽檔案:
他,自2002年以來,年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多次被評為“辦案能手”、“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先后榮立三等功三次;2006年被連云港市政府評為“優秀軍隊轉業干部”,2007年被連云港市中院評為“優秀法官”;今年6月2日,國務院授予他“全國模范軍隊轉業干部”的稱號。
執行工作長期以來被稱為“第一難”: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雙方思想工作難做,各方面的關系難處理,陳年老案難清理……而他,卻以平均3個工作日就辦理1件執行案件的驚人速度,8年辦理了1100余件案件,而且無一差錯,無一群眾投訴和信訪。他,就是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名普通執行員??劉金寶。
是什么訣竅攻克了執行難?“八一”建軍節前夕,記者慕名找到了劉金寶,開門見山地請他談起“執行經”。“我的‘執行經’,就是我的新三篇!”劉金寶快人快語,透出一種爽朗的精氣神。
思想先行篇??“我首先考慮的不是被執行人有沒有履行能力,而是如何消除雙方積怨和矛盾。只要他們思想通了,情緒順了,案件也就好解決了。”
2006年,縣法院把19件積壓了多年的“骨頭案”交給劉金寶承辦。接手后,他細心地到現場勘察,耐心地與當事人、知情人談話了解情況,理清各種物權、債權關系。面對哭哭啼啼、吵吵鬧鬧的當事人,軟磨硬泡的關系人,劉金寶從事理人情、法律規定為他們耐心講解,最終使他們明白:法律人人必須遵守,市場有風險,投資有規則,物權、債權保護方法不一樣。通過一系列的工作之后,他僅用9天時間就圓滿解決了令人頭疼的這19件案件。
在灌南縣法院,一般執行員每年執行案件50件左右,而劉金寶平均達到150件!在為期半年的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灌南縣法院共計完成90件執行積案,其中劉金寶一個人就完成了三分之一的任務。
“執行案件這么難辦,你為什么能夠一年辦那么多案子,而且雙方當事人對你都沒有怨言?”劉金寶爽朗地說起他的“思想先行篇”:“我感覺執行關鍵的不是義務人有沒有履行能力,而在于雙方矛盾能否在心底化解。案件一上手,我首先考慮的是怎樣化解雙方積怨和矛盾,只要思想通了,情緒順了,難題也就好解決了。”
劉金寶回憶起一起執行案件。有一對小夫妻,把家中老人的責任田強行占去,還不給老人糧食,房子也不給老人住,老人去租住別人房子后,兒子竟將老人吃飯的鍋給砸壞了,兒子與老人反目成仇,十年不相往來。老人一氣之下將逆子告上法庭,法庭判決兒子給付老人糧食、返還責任田并承擔贍養義務。此案到了劉金寶手中,由于兒子不僅拒不履行義務,而且態度蠻橫,絲毫不認錯,劉金寶依法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幾天后,劉金寶來到了拘留所看望他,耐心地聽其訴說。原來被告怪老人一碗水端不平,只對大兒子好,經常暗中幫助老大家,從不過問他家的事情。找到癥結后,劉金寶又多次做老人的思想工作。時值嚴冬,天寒地凍,劉金寶陪著老人和他的小孫子來到拘留所。當孩子興奮地告訴爸爸,自己穿的新棉衣和棉鞋都是爺爺給他買的時,兒子十分感動,當即表示要按照判決書履行義務,還含淚寫下了真誠贍養老人的保證書。十年的積怨頃刻間化解。最后,兒子扶著老人,老人抱著孫子,一家三代人高高興興地回家了。
談及劉金寶,同事和當事人都有一個深刻的印象:他在待人接物上始終熱情和藹、充滿耐心,既不因為是債權人就高看一眼,也不因為是義務人而冷眼相對,始終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尤其在遇到老弱病殘的當事人時,他更是一心一意地為其排憂解難。正是這些細微之處,使劉金寶取得了當事人的信任,消除了當事人之間的積怨和對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主動配合法院執行,使得一大批案件能夠順利辦結。
方法靈活篇??“我不能保證讓每個當事人的權利得以全部實現,但我必須以我的言行和工作讓他們對法官滿意,對法院滿意。”
“執行方法很重要,方法得當,兩頭雙贏,方法不當,兩頭不討好!”劉金寶深有感觸地說,“現實中被執行人往往因為敗訴和被執行產生抵觸情緒,甚至逃避執行和暴力抗法;而申請人也因為不能及時執行而心生不滿,導致矛盾激化。只有方法靈活,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案件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雙贏。 既要有法律這桿秤,又要有感情這根弦。我不能保證讓每位當事人的權利得以全部實現,但是我必須以我的言行和工作讓他們對法官滿意,對法院滿意。”
劉金寶在九年的執行工作中,總結了很多讓雙方都滿意的和諧“秘訣”。比如制定預案法、情感發泄法、換位思考法、放水養魚法、巧用說情法、借助外力法等等,收到了既平息雙方積怨又使案件順利執行的良好效果。
換位思考法。有一個交通肇事案件,法庭判決被告一年分三期償還賠償款。但是被執行人卻從不按期還款,受害人的老父親一年要多次跑法院申請執行。劉金寶了解到,被執行人是做建筑的民工,一直靠打工為生,20多萬元的賠償款對被執行人來說是個天文數字,所以他索性就不給了。劉金寶一方面教育被執行人要與受害人和他的老父親換位思考,賠償的數額雖然較多,但是他還年輕,身體好,能賺錢,而受害人卻不能活動,因為他的過錯而失去了勞動能力,成了植物人,正需要錢來維持日常的醫療費用。被執行人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想還錢,而是因為法庭判決他每次還的數額太大,他賺的錢遠遠不夠。于是劉金寶又和老人商談,講明了被執行人的態度和困難,提出由雙方重新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賠償方案,讓被執行人按期自動履行,也免去了一年要多次申請執行的麻煩。老人爽快地答應了。最后,老人和被執行人聊天時得知他一天要跑兩個工地干活時,老人還主動表示要為被執行人買個電瓶車,為他減少奔波之苦。
放水養魚法。2007年1月,在執行一起縣內某招商引資企業的案件中,涉及到工人工資、貨款、股權等債務高達370余萬元,而實際執行到位的只有230多萬元。債權人要求強制執行的呼聲很高,如果強行將企業拍賣,雖然也能達到執行的目的,可是這樣做該企業就要破產倒閉。劉金寶經過一番調研后,覺得企業還有重新振興的可能,出于挽救企業的目的,應該“放水養魚”。于是他與同事們一道召開了債權人會議,向他們陳述了自己的觀點。取得了債權人的共識,達成了分期付款的調解分配協議。這家企業得此“喘息”機會,抓住機遇,迅速走出低谷,企業重新煥發了新的生機,不僅還清了債務,發展的勢頭也日漸旺盛。當債權人高興地給劉金寶送來錦旗時,幾乎在同時,該公司董事長也敲鑼打鼓地送來另一面感謝的錦旗:“法官清正廉明,執行和諧雙贏”。
絕不言棄篇??“咱當過兵的人,牢記軍中名言:不拋棄,不放棄!對待每一起案件的當事人,絕不言棄!只要還有一線希望,就要盡百分百的努力!”
“打贏了官司拿不回錢,這對當事人來說是件很痛心的事,尤其是那些贍養案件、人身傷害賠償案件,更是雪上加霜。對這些案件,我們執行員絕不言棄!不放棄,不拋棄,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盡百分百的努力!”劉金寶動情地對記者說。
時間追溯到
意外相遇后,劉金寶立即上前告知陳某到法院談話。陳某一聽當即開動車輛想逃跑。劉金寶一個箭步沖上前去抓住了車門,勸說陳某停車接受傳喚。陳某不顧劉金寶抓著車門,加大油門,轎車拖著劉金寶向前開去。劉金寶的褲子被水泥路面磨破了,腿部和臀部的肌肉被磨出血來,褲子上的鑰匙被水泥地面磨成了薄薄的鐵片……盡管劇痛不時襲來,但劉金寶卻緊咬牙關,拽住車門的把手就是不放,一直被轎車狂拖200多米,滴滴鮮血印紅了道路。危急時刻,一路狂奔的車輛被交警及時攔截,并將其制服。最終案件依法執行到位,陳某因妨礙公務被判刑。
執行工作面臨各種突發事件,有時甚至有生命危險。劉金寶在執行時從未退縮過,總是臨危不亂,沉著應對。有的被執行人在送禮不要、請吃不到、說情無效的情況下,往劉金寶家打恐嚇電話威脅,但劉金寶從沒有屈服過。類似這樣的案件執行還有很多很多,回憶起一幕幕驚險的場景,不少人替劉金寶捏了一把汗,但劉金寶卻淡然一笑:“危險不是沒有考慮過,但執行時容不得細想。如果因為害怕就不去執行,法院的判決豈不成了‘白條’,法律的權威何在,法官的職責何在?”
問起劉金寶的家庭,他說:“我是一個不稱職的兒子、不稱職的丈夫、不稱職的父親。并不是我不關心自己的家,而是因為要執行的案子一個接一個,常常滿腦子裝的都是案子。”
執行工作沒有規律,起早摸黑、加班加點是常事。劉金寶剛上小學的兒子就在作文《我的家庭》中寫到“我的爸爸是加班的”,因為在孩子的眼里,爸爸總是每天在加班。
由于劉金寶在家的時間很少,伺候老人、操持家務、照看孩子全都落到了妻子身上。他的妻子是一名下崗職工,在縣城開了一間小食品批發部,可劉金寶從來沒去幫過忙。他對妻子說:“你能做到什么樣就什么樣,我實在是照顧不上。”
去年12月,劉金寶的父親患上重病住院治療,就是這樣的情況,劉金寶在父親開刀動手術時請了半天假陪護。不久,父親病情惡化需要化療,劉金寶每天白天辦案,夜里在醫院照看父親。在父親化療的50多天時間里,劉金寶沒請一天假,執行了60多件案件。他說:“多執行一起案件,就能多暖當事者一家人的心;多化解一個矛盾,社會就多一分安寧!”
近日,灌南縣委和連云港市委政法委相繼發出通知,在政法戰線開展向劉金寶同志學習的活動。連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董恕娟說:“全市政法干警都要學習他牢記宗旨、司法為民的公仆情懷;學習他堅持信念、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學習他嚴于律己、廉潔執法的職業操守。”
連云港中院院長范群評價說:“劉金寶之所以能用‘新三篇’戰勝了執行難,更重要的是他繼承發揚了‘老三篇’中張思德的為人民服務精神、白求恩的奉獻精神、愚公移山的不屈不撓精神!”(張寬明 楊 波 )
20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