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36937件,同比上升了8.28%。群體性爭議居高不下。勞動爭議案件的'重災區'仍集中在中小企業。”5月3日,江蘇省法院召開“2011年度江蘇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通報2011年度《江蘇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并發布江蘇法院2011年度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

  “中小企業不規范用工的行為仍然較為普遍,仍是勞動爭議的重災區。”江蘇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楊曉蓉介紹,這主要由于《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勞動領域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導致企業管理成本上升。例如企業若要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完整的規章制度,有充足的證據保留,證明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有些中小企業一方面由于守法的意識不強,沒有適應新法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資金少、盈利能力弱,工作崗位少,人才和知識受到限制,使得中小企業在勞動用工管理中面臨比較大的負擔和困難。

  不過楊曉蓉認為更主要的原因是勞動力成本的上升所致。由于受到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和宏觀經濟政策調控的影響,中小企業資金鏈緊張,經營困難,使勞動爭議呈現進一步增加的趨勢,特別在小微型企業表現更為明顯。

  楊曉蓉建議中小企業調整經營思路,同時與勞動者盡量通過調解方式處理勞動爭議,這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中小企業的長期發展。

  此外,楊曉蓉還告訴記者,近年來,政府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雖然作出了很多政策扶持的規定和舉措,但對中小企業在用工以及相關勞動法律、政策的負擔關注并不夠。在工資爭議處理中,一些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例如餐飲、建筑等,工作時間比較靈活。而《勞動法》中對工時制度有嚴格限制,除非在特殊情況下經勞動部門審批后可執行綜合工時、不定時工時,但“中小企業若想獲得這種工時制度審批難度比較大”。因此對中小企業的勞動用工管理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在加強勞動監察、規范用工的同時,也應該從立法和政策扶持等方面減輕中小企業的用工負擔問題。

  另據了解,2011年,江蘇省勞動爭議案件數量相比于2008年的“井噴式”增長,增幅雖有所下降,但案件總數仍處于高位運行。2011年,江蘇全省法院共受理集體勞動合同爭議484件,同比增長120件,呈現較大幅度的增長態勢。

  從江蘇全省來看,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在地區間呈現不平衡的態勢,收案數量較多的地區是蘇州、南京、鹽城,占全省收案總數的41.68%。其中鎮江、鹽城地區的增幅較大,同比分別上升了94.94%和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