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期待理解
作者:董正遠 發(fā)布時間:2009-06-29 瀏覽次數(shù):1225
在我國人們渴望法治能支撐起一片純凈的天空,渴望法制賦予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和自由。然而現(xiàn)實的環(huán)境與人們的期待總是存在著巨大的反差。在我們的現(xiàn)實環(huán)境中,公眾對法律并不是十分的信服。例如,有些案件,法官的裁決本來是準確無誤的,而敗訴的當事人卻認為是法官不夠公正的結果,更有甚者,勝訴的當事人也認為是得到了法官的照應和偏袒。這種狀況是極其可悲的,其潛在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在法制社會還不完善的今天,權力之錘可以任意地敲打、修理法律和法官的頭顱。法官的獨立在這里只是理論上的東西。我國的現(xiàn)實是財富遠離法官,一方面是欠保障又欠穩(wěn)定的生活,另一方面是超負荷的工作及超常人的道德要求。理論上,法官的上司只有法律,而實際上法官面對的一邊是法律的尊嚴和群眾關于正義的殷切期盼,一邊置身于龐大的人情、關系、權力、金錢、紀律、監(jiān)督等籬笆編織的大網(wǎng)之中。在這里,法官顯得多么的無助而渺小,他們公正司法又顯得多么的艱難。中國的法官背負著沉重的包袱,蹣跚地行走在建設法治社會的路上。
然而,法律的尊嚴畢竟容不得絲毫的玷污與褻瀆,需要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執(zhí)法者全力的捍衛(wèi)。法官的根本使命就在于維護法律,法官為法律的守護神,在法治社會中法官始終處于核心地位,法治社會的發(fā)展使法官成為全社會最終的裁判者。而法律是法官裁判的準繩,但是法律的頒布往往落后于時代,因而法律與現(xiàn)實的差距往往依靠法官以自己的法律意識、理念、正義觀來彌合。這就要求法官具備較高的素質,深厚的法律底蘊和較高的道德修養(yǎng),成為超越世俗的“神”。縱然是“雄關漫道真如鐵”,哪怕是“路漫漫其修遠兮”,作為一名法官,所能作的唯一選擇也只能是“吾將上下而求索”,手中高舉利劍,心中裝著天平,扶正驅邪,鐵肩擔道義,維護正義、良好、公平的社會秩序。法官最大的期待是獨立而權威地行使權力,我相信法官的期待和理想一定能實現(xiàn),到那時中國的法治就到了一個純粹的高度。我國依法治國藍圖就真正實現(xiàn)了。法治的光芒就會普照整個中國大地和每個公民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