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制度進行到底”?東營經驗給東臺法院的啟示
作者:楊小英 發布時間:2009-06-12 瀏覽次數:1340
1995年3月組建的年輕法院,2000年新班子上任后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先后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法院“集體一等功”、山東省十佳“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等290余項榮譽稱號,創造了全國法院多項第一……這是通過媒體報道對東營法院的印象。
仔細研讀東營經驗,最深刻的體會就是東營法院的“無縫隙”管理模式。說得簡單點就是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讓制度成為另一種文化。
2000年以來,東營中院根據“無縫隙”管理的要求,先后制定了380余項規章制度,用以規范以公正為核心的審判管理、以公平為核心的人事管理和以效能為核心的行政管理,將所有工作都納入制度管理的軌道。
在東營中院,每一項工作都有相應的制度來規范,而制度的落實又有制度來規范。可以說,東營中院是動真格地“將制度進行到底”。
一直以來,東臺法院除在審判質效管理上下功夫外,也努力在制度建設上形成文化體系,先后將近年來的制定的各項制度進行了匯編,形成《管理工作手冊》。在認真學習東營中院的經驗之后,東臺法院黨組更加確信,堅持走建設制度文化的道路是對的。
與東營中院相同的是,東臺法院在制度的制定過程中,堅持幾步走。首先由相關部門擬初稿,然后在信息系統上征求全體干警的意見,讓大家都參與到制定的過程中,最后經過討論再確定實施,讓制度真正做到具體化、規范化,真正讓制度內化于心。
東臺法院將制度文化建設作為法院文化建設與司法規范化建設有機結合的重要抓手,努力使干警在制度文化的引導下養成規范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促進司法規范化建設。不僅抓庭審,而且從會風會紀、司法禮儀等細微之處入手,促使干警注意司法活動的每一個細節。
除此之外,東臺法院還著重引導干警規范八小時以外的業外行為,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行為。
在東營經驗的鼓舞下,東臺法院將繼續在制度文化的建設上下功夫,努力實現自我超越,爭取早日躋身全國優秀法院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