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無錫訊:“我已經(jīng)訂好了明天去湖南的火車票,今天特地過來向周阿姨當面說聲謝謝,要不是她的幫助,我可能還沒有覺醒,也不會拿到5000元的補償金,真的非常感謝。”611上午,年輕女孩周婷在父親的陪同下,來到江陰法院少年庭,飽含熱淚地向曾經(jīng)幫助過她的周玉萍法官表示感謝。

今年年初,年僅17歲的周婷因交友不慎,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深夜在外與陌生男子喝酒,結(jié)果回家時差點在家中遭遇強奸,幸虧父親及時出現(xiàn)才避免了慘劇的發(fā)生,而被告人因強奸未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案發(fā)后,被害人周婷的精神一度非常緊張,也一直無法到企業(yè)正常上班,就是去上班也總感覺有人在背后指指點點,對她議論紛紛。“那時候我的精神簡直快要崩潰了,幸好有周阿姨找我談心,跟我講人生總會遇到一些挫折,關(guān)鍵是自己如何把握,我才能走出心理的陰影。”周婷如是說。

案件審理初期,周婷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曾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而在法律上,我國現(xiàn)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對犯罪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為此,周玉萍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是簡單地以精神撫慰金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為由對被害人的請求不予理涉,而是積極與被告方進行交涉,同時耐心細致地做雙方工作,在庭外雙方達成協(xié)議,最終幫助被害人周婷爭取到5000元補償金。

“現(xiàn)在我們單位準備外派人員到湖南工作,我很想離開江陰去外面重新開始,所以爭取到了去湖南的機會,我想到了外面可以減緩我的精神壓力,而有了周阿姨幫我爭取到的這筆錢,我到湖南也有了一定的經(jīng)濟保障。”周婷對周法官的幫助感激不已。“到了外面一定要學會自我保護,好好照顧自己,多跟家里聯(lián)系,遇到什么困難可以跟周阿姨打電話,跟阿姨談?wù)勑摹!迸R別前,周法官對周婷再三叮囑,此時,法官的眼睛也有點濕潤了。(文中周婷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