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和諧理念 強化為民意識

張家港樂余人民法庭審判管理細致入微

作者: 俞鐵城 

    本報訊  今年以來,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樂余人民法庭在審判管理工作中,緊密結合人民法院為人民的主題實踐活動,突出能動和諧司法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贊譽。

    該庭將審判管理的關口進一步前移。對來庭直接要求立案的當事人,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網上立案;對老弱病殘或類似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預約上門立案;對在大排查中發現的有司法需求且屬人民法庭管轄而無訴訟能力的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民事糾紛,主動介入審查,主動立案,這種能動立案突破了不告不理的瓶頸制約。

    該庭還把糾紛預防和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的能力作為審判管理的內容,使審判管理的范疇進一步增添。為更好地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該庭在所轄南豐鎮設立巡回法庭。該法庭除了具備靈活、便捷的特點,在機構的設置和工作的開展上,還有效整合了基層法庭的職能優勢和地方黨政職能部門的資源優勢,實現了三個聯動:與地方政法綜治部門聯動。巡回法庭有固定的辦公地點,且與鎮綜治中心、司法所、公安局的公調對接辦公室、檢察院的巡回檢察聯絡室位于同一幢樓,便于形成共同化解矛盾糾紛的政法合力。與鄉鎮職能部門聯動。特別是注重與社保所、土管所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部門間的信息溝通,便于及時發現和掌握矛盾糾紛的苗頭隱患。與基層村級組織聯動。注重與基層干部聯系,建立與村級組織的協調聯絡網絡,便于筑牢群眾基礎,依靠基層力量推進工作。通過多方聯動,法庭與轄區鄉村、部門建立了信息、排查、回訪等糾紛預防機制,變矛盾上交為就地解決,變事后處理為事前化解,變被動調處為主動預防,并充分發揮了綜治單位、行政部門、人民陪審員、基層調解員、村委干部的作用,為糾紛的化解工作注入了新鮮血液,形成了符合基層特點的大民調模式,有力提升了糾紛解決的效率和效果。

該庭推行業績公示制度,使審判管理的重心進一步穩固。通過審判業績統計上墻,充分調動審判人員的辦案積極性,同時嚴格審限制度,對法院綜合信息中催結案件,實行黃牌警告,有效杜絕超審限案件的發生。

   法官還主動判后答疑,全方位做好答疑釋法和思想疏導工作,力求做到勝敗皆明。

   該庭加強研判預警制度,使審判管理的領域進一步拓寬。該庭對每件有可能上訪、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建立穩控名單,逐案明確具體措施,將案件化解在萌芽狀態。

 

20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