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執結了一起涉及四川地震災區案件當事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法官將執結到位的執行款和發放的救助資金3.4萬多元交到四川省三臺縣籍申請執行人劉一濤的手中,使該案得到圓滿解決,也幫助了災區群眾克服困難,重拾生活信心。

20084月,來蘇務工的四川省三臺縣東塔鎮居民劉一濤,在乘坐被執行人巍勇駕駛的小轎車過程中與陳泰駕駛的客車相撞,造成劉一濤腦顱和脊椎傷殘。案件起訴后經園區法院調解,轎車駕駛員巍勇、車主宋石軍賠償劉一濤7.7萬元,貨車駕駛員陳泰及所屬公司賠償劉一濤3.3萬元,車輛保險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蘇州分公司賠償劉一濤12萬元。在上述五被告履行賠償義務期間,5.12地震災情發生,三臺縣離汶川地震中心僅140公里,劉一濤家中房屋嚴重受損,家庭生活變得十分困難。而此時被告巍勇、宋石軍下落不明,無法查找。被告陳泰又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家庭困難,無財產可供執行。面對自然災情和意外事故的雙重打擊,在沉重的醫療和生活負擔面前,劉一濤多次流露出消極情緒。

在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園區法院干警通過電話、書信及時安撫申請執行人劉一濤的不穩定情緒,不斷鼓勵其堅定克服困難的信心,鼓起對治療和生活的勇氣。同時,法院通過委托執行、異地執行等方式,多次赴巍勇、宋石軍位于山東滕州的住所地查找被執行人和財產線索。針對被執行人陳泰意外身亡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反復對陳泰家屬、所屬公司、車輛保險公司開展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動承擔法定賠償義務。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先后為劉一濤執結到位各類賠償17萬元,解決了劉一濤住院治療急需的大部分醫療費用。同時考慮到劉一濤的實際生活困難,法院通過執行救助資金給與其3萬元的執行救助,幫助其克服眼前困難,渡過生活難關。在收到法院的執行款和救助金后,遠在四川老家開展家園重建的申請執行人劉一濤向法院寫來感謝信,感謝園區法院和執行法官為災區人民所做的努力。